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不要觉得这是危言耸听,随着国家对网络安全的愈发重视,已经有人因为使用VPN浏览境外网站被批评教育罚款警告,也有非法出售、租借VPN被警方严肃处理的。总之,不要走侥幸心理,互联网也是有迹可查的,只要“翻墙”必有记录,聪明人用法律保护自己,有些人却总是在以身试法。互联网世界是开放共享的,虽然“翻墙”上网是明令禁止的行为,但正当合理的浏览外网需求也应该得到支持,更重要的是,中国作为全球第一大贸易国,外贸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跨境电商正成为拉动外贸增长的新引擎。根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达1.1万亿元,同比增长16%。其中,出口8210亿元,增长19.9%;进口2760亿元,增长5.7%。如此庞大的外贸数据,意味着外贸企业和个人在和国外客户打交道的时候,不可避免需要浏览境外网站、使用国外的通讯社交软件,这时候可以申请开通国际互联网专线,合法连接境外网络,三大运营商都有此类服务提供。只不过需要重点强调,浏览外网时应提高风险意识,遵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访问境外非法网站。对普通人来说,完全没有“翻墙”上网的必要,更要清醒认识到网络“翻墙”是违法行为,网络无边界,言行有边界,网络不“翻墙”,人生不“翻车”。(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听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有人想“翻”出去看看,浏览外网的时候很嗨,被请去喝茶的时候很无奈。众所周知,中国大陆的互联网用户无法直接访问国外的部分网站,比如上不了谷歌(Google),用不了脸书(Facebook)、推特(Twitter)等通讯社交软件。这是因为中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工信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同时还要接受中国国家防火墙(GFW)的网络审查,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墙”,英文名Great Firewall of China,简写为Great Firewall。目前中国境内能同国外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连接的互联网络有四条,分别是中国科学技术网、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金桥信息网和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其中,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允许用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接入单位的网络进行连接,满足一部分用户浏览外网的需求。这里的接入单位通常指的是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中国国家防火墙对外部网络信息的审查,简单理解就像滤网一样,通过封锁IP、过滤内容、劫持域名、限制流量等方式禁止访问境外部分网站,把不健康、不适合的外网信息拦截下来,打造一个绿色、纯净、健康的网络环境。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对境外光怪陆离的网络世界抱有期待和幻想,网络“翻墙”就出现了,通俗点来说,所谓的网络“翻墙”就是通过虚拟专用网络(VPN)技术绕开国家防火墙,突破网络封锁,非法浏览被国家禁止的境外网站。说得太专业可能不好理解,生活中,白嫖一个免费的VPN节点去外网查资料、逛逛脸书、推特,打游戏开个加速器上美服对战等等,这些不经意的举动,都会造成事实上的网络“翻墙”。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和第14条的内容,可以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网络“翻墙”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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