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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6日,天津市滨海新区邮政管理局就天津兔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一、当事人基本情况企业(个人)名称:天津兔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斌翔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经二路175号中通快递行政楼5楼品牌:中通二、案由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三、主要事实该单位下设网点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四、行政处罚内容根据案件事实、情节以及危害后果等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元整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承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邮政管理局公开日期:2024年06月06日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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