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门户软件牟利盗取被判高管(软件人民法院深圳新闻网源代码开发)

自立门户软件牟利盗取被判高管(软件人民法院深圳新闻网源代码开发)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7月26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崔婷婷 郑乐琦)近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的“姚某等侵犯著作权案”,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同时也获评2019年深圳市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据悉,深圳某玩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了网络直播App软件“兔聊”,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姚某原是该公司的管理人员,离职后私自将该软件源代码带出,之后与颜某、杨某钱、梁某长等成立中山市某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以源代码为基础开发出同类型“咪聊”App软件,上线经营牟利。
陈某波组建技术团队进行“咪聊”软件相关开发和升级工作;梁某长和梁某喜负责“咪聊”软件日常的运营管理。
2017年8月,“咪聊”软件正式上线运营,主要通过下载安装客户端的用户在网络直播平台上充值打赏获利。
2017年12月下旬,因经营分歧,杨某钱将公司和“咪聊”软件全盘接收过来独自经营,招募饶某星担任技术总监,负责带队对“咪聊”软件进行后续的更新和开发,并通过互联网平台运营。
经统计,2017年7月至12月,“咪聊”App软件客户充值金额为8.69万余元;2018年1月至5月,“咪聊”App软件客户充值金额为114.78万余元。
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姚某、杨某钱、梁某长、梁某喜、饶某星、陈某波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遂依法判处姚某、杨某钱、梁某长、梁某喜、饶某星、陈某波等人一年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金。
2019年8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南山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表示,公司前员工非法盗取公司软件源代码,开发同类型软件,与前公司形成竞争关系,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有力打击和惩处了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犯罪行为,严格保护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树立了对民营企业自主研发、创新发展的正向激励导向。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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