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餐饮发票能够计入“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指的是公司为经营业务的必须而支付的应酬花费,也叫交际应酬费,主要包括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文娱活动等,还包含商务洽谈、產品推销、对外联系、公关交往、商务接待、来宾接待等所产生的花费,比如招待饭费、接待用烟茶、差旅费等。二、餐饮发票能够计入“职工福利费”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規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还没有实施分离办社會职能的公司,其内设福利部门所發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含员工食堂、员工浴池、理发馆、卫生所、托儿所、休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施、设备及维护保养花费和福利部门工作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员工卫生保健、生活、住宅、交通等所派发的各类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含公司向员工发放的因公异地就诊花费、未推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员工防暑降温费、员工困难补助、救济费、员工食堂经费补贴、员工交通补贴等。(三)依照别的規定發生的别的职工福利费,包含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置费、探亲假车费等。”除以上列示的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在公司日常实务中,常常会發生逢年过节等职工会餐的状况,参加餐饮活動的员工全都是公司员工。另一个,也有职工野外工作或是加班加点等,因为员工用餐不便捷,公司向职工准备工作餐。都应计入福利费。这儿说的是为职工,不是为其他人。为别人的支出计入接待费。三、餐饮发票能够计入“差旅费”有的企业员工公出,有现金补贴,有的公司是按员工出差期间發生的餐饮发票报销。针对职工出差期間的餐饮发票应当合理进行区分:要是员工出差期間,带著公司任务去宴请了顾客等产生餐饮发票,還是应计入“业务招待费”;要是是员工个人出差期間在补贴标准之内的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针对出差补贴是不是务必提供发票,全国政策并不一致。北京市地税局明确规定出差补贴须提供发票,不然无票补贴部分计入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广西区地税局则确立要是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出差补助就能无票补贴。因而,公司必须了解所在地对此的政策。四、餐饮发票能够计入“会议费”公司常常举办各类会议,邀约某些客户、供应商、公司员工等出席。作为会议费,必定包含为会议召开而發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因而会议费中会有餐饮发票。税前扣除一切正常,可是,通常会要求提供与会议有关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能够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資料。如会议通知(包含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安排、会议内容、会议标准等)、会议纪要等资料。本文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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