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为你里了方式材料(混凝土市场价封顶施工信息)「商品混凝土市场价格」

在这为你里了方式材料(混凝土市场价封顶施工信息)

七月老师主要从事全过程造价咨询、造价优化咨询等工作材料调差一般是指在施工期间,由于非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原因,材料价格上涨或下跌超出允许的范围内,对材料价格进行调整。
总包合同中对材料调差的约定各不相同,但调差逻辑基本一致,多遵循按实调整的原则,下面主要介绍一种比较常见的调差约定:1调差内容主要对权重比例大的钢筋、混凝土、砌块、设备等进行调差,材料调差一般仅对供应价调整,计取合同增值税税率,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有些地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费基数是直接费,理论上材差可以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按开工前一个月项目所在地区信息价,或是投标截止日的前一个月项目所在地区信息价,也有的基准价是业主的暂定价(要细看合同具体约定)。
市场价:施工周期内项目所在地区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
施工周期:混凝土、钢筋:常见的情况是地下车库按垫层至地库顶板封顶期间计算一个施工周期,地下室封顶至主体封顶期间计算另一个施工周期。
当然,也有每月进行调差,一个月作为一个施工周期(要注意合同的约定)。
砌体:一般是从二次结构(砌墙)施工开始之日起到竣工验收日计算施工周期。
3调差方法按市场波动进行调差,5%包干范围(市场价与基准价的差异不超过±5%,不予调整),即上涨的价差超过5%由雇主承担,下降的价差超过5%由施工单位承担。
计算公式如下:市场价若高于基准价5%:调增金额=确认的工程量×[市场价-基准价×(1+5%)]×(1+合同增值税税率)市场价若低于基准价5%:调减金额=确认的工程量×[市场价-基准价×(1-5%)]×(1+合同增值税税率)当然,调差包干范围也有按照±3%,以及按实际差值调整(±0%)。
4砼调差案例分析例:某工程2018年4月下发开工令,2018年5月开始施工筏板垫层,2018年11月地库出正负零。
2018年3月至2018年11月,合同约定:①仅对钢筋、混凝土调差;②按开工前一个月项目所在地区信息价为基准价,按开工前一个月项目所在地区信息价为市场价;③地下车库按垫层至地库顶板封顶期间计算一个施工周期,地下室封顶至主体封顶期间计算另一个施工周期;④市场价与基准价的差异不超过±5%,不予调整,超出此范围方可调差。
钢筋涨幅微弱,不足5%,不予调差;混凝土大幅上涨,上涨比例远5%,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对混凝土进行调差:图1 2018年砼信息价涨幅趋势图表1 不同标号砼的信息价及市场价地下车库按垫层至地库顶板封顶期间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市场价,不同型号的混凝土2018年5月~2018年11月的信息价如上表所示,市场价为施工周期内项目所在地区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
C15市场价=(390.34+394.16+394.16+410.02+410.02+439.21+513.87)/8=421.68元/m³,以此类推,计算出C20~C60的市场价如上表所示。
表2 不同标号砼调整金额依据合同约定取按开工前一个月项目所在地区信息价为基准价,该项目4月份下发开工令,混凝土基准价取2018年3月份信息价,工程量为经审核确认的混凝土实体量,故C15调整金额=(421.68-367.971.05)7886.02=303553.98元,以此类推,计算出C20~C60的调整金额如上表所示。
混凝土累计调差金额为各标号砼调差金额合计:6,903,885.63元。
调差注意点:1、注意合同调差范围描述。
混凝土调差范围一般指主体结构及圈梁、过梁、构造柱、抱框柱之现浇混凝土结构;钢筋调整一般指工程主体结构和构造柱、圈梁、过梁之现浇混凝土结构内的钢筋。
不同的总包合同约定略有不同,需具体对待,但调差内容一定要加以明确。
比如垫层混凝土、装饰混凝土是否在调差范围,措施筋、二次结构拉结筋是否在调差范围内。
2、钢筋调差大多根据“广材网”、“我的钢铁网”、“兰格网”发布的信息价为依据,因该网站信息价是每日发布,要对信息价采集日进行约定,比如约定取每月5日、15日、25日或者每周三的信息价的平均价为当月钢筋的价格。
有些根据进货计划以业主的批准日为准,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对项目开工日期做出明确约定,比如已开工令或施工许可证上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同时对地库顶板封顶、主体结构封顶日期做好记录。
4、市场波动进行调差界限多为±5%、±3%,即±5%(±3%)范围内,单价包干,不予调整;调差内容多为钢筋、混凝土、砌体,也有对钢材、水泥、砂、石、电线电缆及安装管材等对造价影响造权重大的材料进行调差。
个别开发商肆意加大调差界限,有的要求是10%,此时,投标时可提出调整调差界限的需求,如业主对提出的需求不愿修改,就要做好这方面的成本估算。
5、材料调差金额确定后,可同当月进度款一并支付,或者按阶段调差后进行支付。
但也有开发商商约定是竣工结算后支付,这种对施工单位很是不利,要注意考虑由此增加的成本风险。
本文系七月老师原创,独家来稿广联达造价圈签约作者黄燕翔审核转载务必申请授权,并注明作者与出处,违者必究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烦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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