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讹传讹别再国旗新京报社交账号(国旗裕华头像账号新京报)

9月30日,石家庄互联网举报中心对网传“微信头像使用国旗背景违法”的相关信息辟谣
图/石家庄互联网举报中心微博截图近日,不少网民收到“由于你在微信头像中使用国旗背景,导致国旗变形,您已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八条,请你尽快到裕华新区派出所进行思想教育,否则我们将采取强制措施,对你进行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的信息,落款是裕华区派出所
经“石家庄互联网举报中心”向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公安分局核实,网上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石家庄没有“裕华(新)区派出所”相关机构,裕华区公安分局也没有发出过相关短信,且此手机号已关机,网传信息不实
实际上,此类消息已经衍生出一系列的版本,只要换一个“派出所”的名称,就是一个新的版本,比如“咸阳市秦都区派出所”等“派出所”也都出现在了不同版本的信息落款中
只不过,这些版本无一属实,均被各地公安机关证伪
近年来,每每到了国庆节期间,有关“社交账号头像使用国旗违法”的消息便会满天飞,既误导了网友,还涉嫌扰乱公共秩序
对于民众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
使用国旗,也当遵循这一基本的法治逻辑
法律针对使用国旗行为已经设立了明确的规矩,《国旗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对此划出了禁区和红线
网友在社交账号头像中使用国旗背景或图案,均不属于不合规格使用,也不属于商业使用,更不构成对国旗的侮辱,并未触碰法律的底线,完全在合法合理使用的权利边界之内
恰恰相反,网友在社交账号头像中使用国旗,表达的是对国旗的敬畏,表达的是爱国情感
人们是想用国旗的“中国红”祝福祖国,并烘托喜庆、红火、幸福的氛围,与国庆节同频共振
《国旗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使用国旗及其图案,表达爱国情感
显然,这种国旗使用行为,不论是方式还是目的都具有正当性、合理性,都在国家倡导使用的范围之内
10月1日5时17分,天安门广场内,一位小朋友手中挥舞着小国旗,等待观看升旗仪式
资料图
新京报记者赵亢、王飞 摄 有关“社交账号头像使用国旗违法”的传言,有误读法律的成分,有以讹传讹的成分,有恶搞唬人的成分,也有刻意为之、制造噱头、引流炒作的成分
如果一些人随意凭空编造假派出所的名称,冒用公安机关名义发布虚假的警情消息,引发公众困惑、误解甚至恐慌,就涉嫌散布谣言、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
所以,奉劝大家,千万别把“社交账号头像使用国旗违法”当做一个“爱国梗”,当作一个卖点,别再以各种形式加工、传播、扩散诸如此类的不实消息了
这看似是对国旗的尊重,实则是打着国旗旗号造谣传谣
同时,各地公安机关、网信办以及网络平台也应针对上述不实消息加强关注,及时采取辟谣、屏蔽、清理措施,依法按情节追究恶意造谣生乱者的法律责任,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工作,增强民众的国旗保护法律意识,引导民众规范使用国旗
作者丨李英锋(律师)编辑丨徐秋颖校对丨王心
以讹传讹别再国旗新京报社交账号(国旗裕华头像账号新京报)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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