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放贷数额罪名用户信息强制(王某被害人放贷催收犯罪嫌疑人)

套取放贷数额罪名用户信息强制(王某被害人放贷催收犯罪嫌疑人)

扬子晚报网10月22日讯(记者 刘浏)2020年2月,王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在无金融资质的情况下,购买APP,用于非法放贷。
李某明知王某等人为非法牟利实施非法放贷活动,仍介绍王某等人向韩某购买,介绍王某等人委托朱某对被害人进行催收。
这款APP吸引多名犯罪嫌疑人前赴后继,到底有何“神效”?它的运行模式是通过“引流”吸引被害人下载客户端,诱骗被害人在平台注册,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信息,并授权平台获取手机通讯录。
通过智能系统或人工审核后,不管注册人是否有借款意愿,也不经过注册人的确认同意,APP单方强制自行决定贷款数额,并通过非法的第四方支付平台转账至注册人的银行卡号。
放贷周期为5天,手续费等费用为本金的47%左右。
在借款到期当日或者逾期后,催收人员会对被害人及其通讯录关系人发短信、打电话,以滋扰、辱骂、威胁等手段进行催收,逼迫被害人还款。
在提审时,检察官注意到,犯罪嫌疑人们虽然都认罪认罚,但是也流露出“只是在手机上操作操作,被逮到是我倒霉”的想法。
对法律知之甚少,是这些犯罪嫌疑人共同的特点。
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王某等15人均表示真诚悔罪,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表达了退赃退赔意愿。
秦淮区检察院对王某等15人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并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确定刑量刑建议,王某等15人均服判,未上诉。
校对 盛媛媛来源: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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