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市民陈女士和男朋友通过租房中介新租一套房子合同生效时间为今年10月1日由于房东比较好说话答应陈女士提前十天把私人物品放进已空关了的房子里但令陈女士万万想不到的是问题就出在这提前入住上了
新入住数日 物品“一扫而空”
9月28日,陈女士男朋友到出租屋时,被所见的情景吓了一跳
原来,屋内除了家具外,所有新搬进去的私人物品,不知何时被何人\"一扫而空\"陈女士求助人:9月28日,男友突然给我发消息说\"出事情了\"
我问“怎么了”?他说房子里所有东西,包括衣服鞋子等都没有了,像被\"入室盗窃\"一样,全部空掉…一样也不剩陈女士和男友赶紧找到物业调取此前楼道里的公共视频公共视频显示,27号晚上6点,的确有三名男子进入了陈女士的出租屋,其中两人还穿着\"自如家政\"的保洁背心;不久后,三人拉出了陈女士的一大包私人物品,其中还有家中正在使用的戴森吸尘器陈女士与男友粗略算了算,有100多件私人物品一件也不剩,损失超过4万块了丢失物品清单陈女士告诉坊记,被带走的物品包括羽绒服等所有冬天的衣服,以及20几双鞋子(其中一半以上是比较知名的AJ牌);此外,还有许多未拆封的全新化妆品和6个包包(有2个价值较高)还有空气炸锅、电饭煲、泡脚桶、戴森吸尘器等电器,价值约8000~9000元真的是遭遇入室盗窃了?为啥三个“小偷”穿着“自如家政”的工作服?房东和“自如”管家各执一词均称:非自己责任陈女士和男朋友当场以\"入室盗窃\"为由报警,并马上把这个反常的情况,反映给房东李女士没想到,房东问询后回复称,前一天进屋的三名男子,的确是“自如家政”的保洁人员原来,房东李女士之前曾和自如签订过5年房屋出租合同,期间自如管家知道门锁密码,可以随意进出房屋恰好到今年9月底,与自如的这份租房合同就将到期解约,按合同,自如会提供解约保洁服务而正是在这次保洁服务中陈女士和男友的私人物品被“自如家政”当作“垃圾”处理掉了
李女士 房东:自如管家说就按他们的管理,原有家具留着,多余东西一律清干净后来联系自如管家,发信息,对方一直不回,打电话他也关机获知真相后陈女士既震惊又生气对于家政随意进出屋子,进行所谓的保洁,作为房客,她事先却毫不知情更不合理的是,屋内明明充满“生活痕迹”,保洁人员竟然会把正在使用、价格不菲的私人物品,都当成“垃圾”扔掉,完全说不通陈女士表示,所有的衣物都是用收纳盒分门别类装好的,而鞋子、戴森吸尘器则刚用完的状态,明显不是房客留下的脏东西;特别是部分化妆品,连外层的塑封纸都没有拆,都是全新的
耐人寻味的是,陈女士报警后保洁人员归还了三件价值较高的电器原来,并非所有私人物品都被当成\"垃圾\"一扔了之
陈女士求助人:归还了电饭煲、空气炸锅还有戴森吸尘器他们如果要丢,为什么不一起丢了?为啥选择留下这3样价值不菲的东西,而且还保存得很好?对我来说我觉得这就是“入室盗窃”
房东李女士告诉坊记,在9月21日与陈女士签订租房合同之后,她曾多次告知自如,屋内已有部分私人物品搬入,如来打扫需提前告知,私人物品不用搬走,这一点,她和自如管家的聊天记录可以证明,21号那天参与居间协议的租房中介也可以作证房东 李女士 :我们三方签合同时,我和自如的丁管家打电话,你有没有听到?我说什么你还记得吗?租房中介李先生:听到了
你说我里面的东西不要动,你这边正在搬东西进来然而自如方面却否认上述说法对方表示:房东从未告知已有新租客入住欧阳先生 自如浦江片区业务负责人:“里面的东西不要动”,以为房东讲的是,要解约了,“里面要维修的一些东西不要处理”,保洁并不知道所谓“不要动”的东西是指后面业主搬进来的物品,业主从来没有和自如管家正面说过她要搬东西进来至于保洁人员上门服务,是否需要提前告知,发现私人物品是否需要确认,自如的这位负责人表示,保洁打扫之前已和租客确认过,除非是发现里面有大量的现金黄金、现金等明显能判断出价值的东西,其它的确实是按照不要的来处理的由于自如方面和房东李女士都认为责任不在己,因此事发后,他们与遗失物品的陈女士及男友三方接受调解不过,最终自如方面仅同意赔付1万元给房东,这让陈女士与男友无法接受自如浦江片区业务负责人欧先生认为,自如对于租客不存在责任问题,所以他们不会衡量租客的损失,而只评估房东的损失那么,在这件事情当中自如、房东和租客三方的法律关系究竟该如何界定?私人物品丢失又该由谁为此担责?律师:侵犯租客财产权利的行为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明昊律师表示,由于房东和房客的租赁合同是从10月1日正式生效,但此事发生在9月27日,即房东自愿同意房客提前入住房屋,故而认为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应当是属于房东自愿让房屋将租客无偿使用在上述法律状态下,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此时如果房东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话,一般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作为房客自己来说,她是这件事情的受害者,所以也不存在自身有什么责任的问题至于自如方面,法律界人士认为,虽然自如与租客没有合同关系,但以此为由,就认为不需要对租客进行赔偿,法律上是站不住脚,因为从社会一般认知的角度出发,垃圾与生活物品有明显区分,并不能一概而论所以,保洁在这件事情当中,实际上实施了侵犯租客财产权利的行为刘明昊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保洁在工作过程中丢弃垃圾,无可厚非,但是也应该遵循社会一般认知规则,对于肉眼可见的,一眼可以分辨的不属于生活垃圾的物品,如何处置?作为公司方来说应该有个清晰的制度规定和操作的流程,对这些物品的丢弃可以拍照、制作清单,一方面向房东进行报备,一方面向公司进行报备本案例从客观事实来看,自如公司在对员工的管理和操作规范上,有很大改进空间如此看来,责任已明确:自如公司保洁员工把私人物品当成垃圾处理并有选择地保留部分家用电器说明他们可以判定物品价值因此,虽然和租客没有直接签合同也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这一事件也提醒广大租客:租房时最好在征得房东同意后更换门锁或重置密码避免财物损失以及不必要的麻烦
坊记 |李仕婧摄像 |朱勇编辑 | 金莹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