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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身份证信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注册了各种APP,侵害了众多公民的合法权益……近日,田家庵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益诉讼起诉人田家庵区检察院与被告陈某、陈某某分别达成调解协议,由两被告按非法所得金额全额缴至检察院该案系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后,田家庵区法院审理的首例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情回顾2021年4月,陈某在陈某乙(已另案处理)邀请下利用“医保专员”的身份,伙同他人在淮南市潘集区、河南商丘等地利用给村民注册电子医保的便利,取得客户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并出售给他人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多个网络平台APP的注册,以此获得上线给予的注册费用陈某从其陈某乙处获取提成,自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共计违法获利4773.5元2021年1月至7月,陈某甲在其经营的中国联通代理点内,利用给他人办理手机卡、话费充值等业务的机会获取客户手机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客户手机号码通过微信发送给上线,后其上线利用客户手机号码在多个APP上注册新用户,上线注册新用户时客户手机会接收到注册验证码,陈某甲再将注册验证码通过微信发送给其上线以完成APP新用户的注册每注册成功一个账号,上线会支付给陈某甲金额不等的佣金陈某甲以此种方式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共计7586元法院审理陈某、陈某甲的上述行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21年7月被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立案侦查2022年9月,因陈某、陈某甲犯罪情节轻微,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田家庵区检察院依法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随后,田家庵区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田家庵区法院提起公益民事诉讼,要求被告陈某、陈某甲承担因侵犯个人信息造成损害赔偿,分别在国家级、市级以上媒体赔礼道歉案件受理后,田家庵区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陈某、陈某甲对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事实无异议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同意对其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赔偿4773.5元,陈某甲同意对其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赔偿7586元;陈某、陈某甲在媒体就其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赔礼道歉目前,陈某、陈某甲均已履行完毕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已在国家级和市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法官说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我国首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法律,首次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等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价值日益凸显,个人信息安全风险与日俱增,个人信息泄露、贩卖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公众一定要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特别是身份证类证件信息,办理手机卡等业务时,一定要注意其操作是否超出业务办理范围来源:田家庵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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