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收V,不想卖可以租,120元/小时,出租微信加我,长期有效”,网络上出现了“求租微信号”的生意,只需提供账号密码就能日入上百?警方提醒,轻松赚钱的好事往往暗藏陷阱近日,江津双福某学院在校大学生因没有经受住诱惑,在网上租用他人微信号提供给不法人员,一不小心就触犯了法律近日,双福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大学一学生电话报警,称自己的同学在网上租借他人微信号,可能在从事违法活动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到该学校找到刘某、张某、李某三位学生了解情况经了解,去年年底,王某在某兼职app看到有人发布兼职广告,称“租用个人微信账号打广告,每小时租金120元”只要将自己的微信账号和密码出租或出借,不用做任何事情,就可以获得令人心动的报酬真有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王某通过该兼职app联系到“上家”对方称,只要登录成功,就能如约收到120元/时的“租借费”,并表示他们主要用来进行软件推广,不会影响其微信日常使用起初,王某有些担心,“当时就猜到他们可能在做违法的事,但想着自己没参与,应该没什么关系”抱着侥幸心理,王某便将自己的微信号出租给“上家”尝到甜头后就有了新想法,既然出租微信账号可以挣钱,“干脆自己做代理”,王某联系好上家,拉上同学张某、李某在网上发布出租微信号的广告,开始了出租微信号的“创业路”三人将收到的微信号发给上家从中赚取差价,将近5个月时间非法获利4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蜀黍有话说警方提醒市民朋友特别是在校大学生,切勿因贪图小利出租出售QQ号、微信等社交软件账号,不仅容易泄露个人隐私,还极有可能被收不法分子用于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给自己带来巨大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毁掉自己的人生
来源:平安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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