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管理局告诫计量秩序提醒规范(微软计量检定市场监督管理局)

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计量秩序的提醒告诫函红花岗区广大经营者及市场主办方: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计量市场秩序,现提醒告诫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必须进行强制检定,检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停止使用可并处罚款;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罚款。
二、各类经营户要主动停止使用不合格的电子秤,配备符合国家规范的电子秤。
各类经营户在与消费者现场交易时,应当明示法定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量值。
如消费者有异议的,经营者应当重新操作计量过程和显示量值。
使用的电子秤应符合以下要求:1.铭牌上应清楚标明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标志、最大秤量、最小秤量、检定分度数、分度值、最大皮重值(最大去皮量)、准确度等级、出厂编号、制造厂名、厂址等。
2.出厂铅封完好,不能通过面板按键进行与计量性能有关的参数调整,不能添加作弊程序;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定期强制检定,对于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要加贴强制检定合格标志。
三、市场主办方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集贸市场主办方是市场内计量活动的主要责任人。
市场主办方对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实行入场计量器具先行确认、统一登记造册;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经营户使用的计量器具用标准砝码随机检查做好记录,严防计量作弊行为。
四、市场主办方要配备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在公平秤放置处加贴明显标志,要明确专人管理,方便消费者复秤,确保秤准量足。
市场主办方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每年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前需注意电子秤是否贴有强制检定合格标志,并处于有效期内;活禽、水产品是作弊秤重灾区,购物后需及时到“公平秤”处复秤。
特别是购买活禽、活鱼等商品时,要在宰杀前复秤;商品称重前,电子秤的重量显示值应为零,商品应去皮称重,尤其是去除厚重包装物;商品称重后,可将随身携带的在“公平秤”上称过的物品(如手机、钱包等)放在电子秤上作比对。
如遇消费计量纠纷,可第一时间拨打市场主办方投诉电话,也可保存相关消费凭据,拨打12315、1234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28日
审核:颜学彬、李如敏校对:陈卫、李玮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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