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传言说只要企业想监控员工的上网行为,员工只要连上公司的WiFi,你哪怕是瞄了一眼微信朋友圈,领导都是看得见的,是不是很恐怖?企业监控员工上网行为确实是可以做到的,只是,这样侵犯员工隐私的监控行为到底犯不犯法呢?这是我们今天要探讨的话题。 企业监控员工上网行为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应该大家在网络上看到过,一些人因为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被公司发现并处罚,有的通报批评,有的直接扣工资。现实中,确实有少部分企业会监控员工的电脑,在监控日志上,领导可以清晰地看到不同的ip设备访问了哪些软件或者网页,访问了所长时间等。 企业监控员工的上网行为到底合不合法呢? 企业监控员工上网行为是否违法,取决于企业是不是遵循了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以及是不是尊重了员工的知情权和同意权。 一般来说,员工的上网行为记录是员工的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公司在管理中要想形式监管权,一定要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必须最大程度地保护员工得隐私权。也就是说,企业需要向员工充分告知企业监控行为的存在并征得员工的同意,而且,企业不能非法公开员工的个人信息。否则,企业很可能会涉嫌非法收集员工的个人信息,侵犯员工个人隐私权。 员工可以不接受企业的监控吗? 如果员工不愿意被企业监控,是不是就可以拒绝呢?不一定。
需要分情况的。 如果企业从来没有告知过员工企业安装了智能监控系统;或者告知员工了,但是监控过程中收集信息的范围明显过于宽泛,比如员工的敏感信息、生理信息,并且明显和劳动管理或者劳动合同履行是没有关系的,那么员工完全可以主张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并且提出异议或拒绝。 有些企业在保护机密上是特别严格的,所以,如果用人单位获取信息是履行合同或劳动规章制度来满足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的,如出于保护公司资产、网络安全或提高工作效率等合理需要,员工通常是需要遵守的。 如果公司违规处理员工个人信息,则员工可以向网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来保护自身权益。 员工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什么后果? 如果说员工长时间地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或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而且情况比较严重的,这里的严重指的是造成严重的失职或者给公司造成重大的损害,那么,企业是可以开出员工,并且无需支付任何赔偿的。 如果说员工还是试用期,企业与试用期员工约定的录用条件里面包含了上班时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比如不能玩手机,如有这样的规定,企业辞退试用期员工也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另外,如果员工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情况比较恶劣的,包括但不限于多次提醒、制止但员工仍然不改正,甚至影响到其他人的办公,属于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诚实信用原则,企业可以直接开除,无需支付赔偿金。原文链接:https://www.hr-soft.cn/info/2024071831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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