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3家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就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进行提示,强调虚拟货币交易是非法金融活动,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为其提供支持和服务。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是数字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基本属性。非法从事比特币交易和投机,或打着“数字货币”幌子进行非法代币发行融资(ICO)、非法传销活动,一方面可能给投资者带来巨大风险,另一方面将可能影响国家金融稳定和社会秩序,因此必须进行严厉整治。新华社:“过山车”几时刹车?国务院金融委首次点名“比特币”这几日,比特币价格的大幅波动仍在持续,谁也不知道这列“过山车”何时驶向终点。跌破3万美元大关,回升至4万美元附近,又下探3.1万美元附近,后收复3.4万美元关口,随即再度“崩盘”……近期比特币的走势牵动着市场神经,而4月比特币还一度飙升到6.5万美元附近。与此同时,其他虚拟货币的价格走势也好不到哪里去。本月以太币、狗狗币等也一度跌幅超过50%。再加上部分投资者参与了币圈的高杠杆交易,爆仓所带来的损失颇为可观,一时间币圈遍地哀鸿。在相关协会联合发布公告提示“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后,金融委日前果断发声。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了第五十一次会议。会议明确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
这是金融委首次对于比特币公开发声,直言“打击”,态度鲜明有力。有不少人关注到,这次金融委将比特币挖矿也列入打击范围,可谓从源头便开始扎紧篱笆。比特币是个虚拟商品,到底与挖矿有啥关系?其实,比特币需要根据算法通过计算机运算获得,俗称“挖矿”。2009年初第一枚比特币诞生,起初计算机达人们的“炫技”,逐渐演变成全球的“挖矿潮”。随着比特币越挖越少,人工逐渐跟不上,市场上又出现了专门用来挖比特币的“矿机”。更有人嗅到“商机”,大规模购进“矿机”,形成“矿场”,没日没夜地“开挖”比特币,并逐渐形成挖矿、交易、项目融资等产业链……吴先生很早就踏入币圈,并曾于2017年在四川投资建了一个“矿场”。在“巅峰”时期,四川某个山沟里,他的“矿场”每天有500多台“矿机”24小时持续运转,争取早日挖出币、早日回本。不过,在亲戚朋友还没有搞清楚这个“矿”到底挖出了啥,吴先生就赶在2017年底把这个“矿”转手了。因为就在当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叫停各类代币发行融资,相关监管部门指导地方政府清理整顿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和首次代币发行融资(ICO)活动。这也给我国的“矿主”们高昂的投资热情泼了盆冷水。截至2018年7月,我国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和ICO交易平台基本实现无风险退出,人民币交易的比特币全球占比降至不足1%。吴先生抽身较早,但仍有不少“挖矿”领域的币圈人士在观望,即便经营“矿场”更加艰难,要面临更高的资本投入和更长的回报周期。挖矿的计算机一般功率较大,需要消耗大量电力。庞大的电费支出让“矿主”们不得不将“矿场”搬往成本相对较低、电力资源丰富的四川、内蒙古、新疆等地。但挖矿的高耗能,令越来越多地方政府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矿场”表示“不欢迎”。今年以来,内蒙古等地陆续发文,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上个月周围还有‘矿主’说想继续扩大版图,这两天就已考虑关停‘矿场’或转移到海外了。”吴先生说。虚拟货币绝非“一本万利”的投资品,千万不可忽视其背后的高风险。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常常伴随着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部分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怂恿投资者参与高杠杆交易,自己坐庄暗中操纵市场、虚假交易,令投资人的资产权益难以保障。从警示交易炒作风险,到明确要打击相关行为;从关闭国内交易平台,到切断充值交易渠道……监管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态度愈发清晰,从严管理的形势日趋明朗。监管一再明确表态,充分进行监管提示和风险预警,投资者可不能视而不见。在暴利面前要保持足够的理性,及时“刹车”。经济日报:币圈造富神话不可信国内虚拟货币迎来强监管。近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会议明确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此前,受市场避险情绪上升及国外大型投资机构、公司入场等影响,虚拟货币价格一路高歌猛进。币圈“造富神话”让虚拟货币走进更多人视野,大量投资“小白”也纷纷跑步入场,希望通过炒币实现所谓的“财富自由”。但金融市场发展规律告诉我们,“造富神话”往往和“造贫奇迹”相伴而生。在币圈,相对于财富的快速生成,财富的迅速蒸发更令人触目惊心。数据显示,监管部门发声后24小时内,全网超过20万人爆仓,80亿元资金灰飞烟灭。和早期一些经济实力较强、怀有区块链信仰的投资者参与虚拟货币交易不同,今年以来,大量以学生为主的年轻群体进入币圈,他们判断能力不足,经济实力较弱,风险承受能力较差,这就使得“圈子风险”、个体风险逐渐有向社会领域传递之势,监管部门此时发声,正是希望通过及时的监管,防范风险继续蔓延。对大部分投资“小白”而言,他们大多看到币圈的造富效应,却忽略了炒币的高风险。本质上,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并没有实际价值支撑,不具备法定货币的主权信用,缺乏广泛的应用场景。虽然被拥趸奉为“数字黄金”,但和真实的黄金相比,价值根基极其脆弱,监管方向的变化、几个投资巨鳄的买卖,甚至于某些人的一句话,就能导致其价格剧烈波动。而且,由于具有去中心化、难以追溯等特点,虚拟货币很难被监管,因此成为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逃税、洗钱、走私、贩毒等大行其道。在我国,一些虚拟货币交易所的服务器设置在海外,法律难以监管到,虚构交易、断网跑路、侵吞客户资金等情况时有发生,投资者一旦卷入其中,将遭遇维权困难。此外,虚拟货币还是投机分子利用山寨币、空气币坐庄圈钱的新手段。这些通过修改甚至直接套用比特币源代码而产生的山寨币,没有任何实际价值和意义,靠着极低的初始价格吸引大众关注,快速吸收资金拉高价格,一旦价格达到高位,便集中抛盘“割韭菜”,使投资者蒙受巨大经济和财产损失。实际价值薄弱、波动性强、不受监管,种种特征表明虚拟货币已经离正常的投资工具、离“区块链信仰”相去甚远,弥漫着浓浓的投机和炒作味道。那些伴随而生的坑蒙拐骗活动,不仅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公众的合法权益。当前监管部门接连发声,释放了从严监管的信号,进一步清理整顿虚拟货币市场将是大势所趋。对于投资者尤其是对于新入场的“小白”们来说,要进一步提高警惕,加深对虚拟货币本质的认识,“一夜暴富”的神话不可信,火中取栗的游戏有风险,生财还得有道,投资还需理性。央视热评:理性看待虚拟货币涨跌 别掉进非法交易的“坑”总体而言,买卖或使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可能存在市场、交易、技术、合规等四大风险:一是市场风险。就目前来看,进入交易市场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规模有限,容易给投资者制造一种“资源稀缺”的错觉,极易被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影响和控制。二是交易风险。不少投资者往往抱着一夜暴富的心态,交易杠杆通常会放大到5倍甚至更高,在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投资者的交易风险巨大。三是技术风险。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抗风险能力是否能匹配交易量的迅猛增加、所依靠的区块链等技术是否能经受安全性的考验等,都是虚拟货币交易市场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四是合规风险。由于虚拟货币具有高度匿名性、去中心化发行等特点,已经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载体,交易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还触碰法律底线和红线。此外,与其他金融诈骗一样,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跑路现象也时有发生。比特币之外的形形色色“空气币”,更是充斥着庞氏骗局和各种谎言。针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风险和法律问题,我国较早开展整治行动,早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将比特币定义为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也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此后,金融管理部门多次进行整治与打击。如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ICO)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但是,对于市场普通投资者而言,金融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所作的提示并没有引起重视。部分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仍存在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持等情况。特别是今年以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相关炒作、交易活动非常火爆。这不但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因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三大行业协会就防范虚拟货币炒作风险再次发出《公告》。《公告》发出之后,虚拟货币价格应声而落,符合预期。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应加大对虚拟货币非法交易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好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对非法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或为之提供支持服务的机构、平台,应联合司法部门及时处置,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增加整治活动威慑力。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资者教育,提高普通投资者对虚拟货币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本质和风险,经受住诱惑,保护好钱包,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交易、炒作活动。中青网:“挖矿”或将在中国成历史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监管部门对于比特币等加密数字代币的监管从未松懈,尤其是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会议,明确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这意味着比特币挖矿及其他加密代币的“挖矿”行为,在我国已确定将成为历史。一些地方也出手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5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的公告》,全面受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问题信访举报,主要涉及四类企业: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业务的企业。由计算机和显卡组成的“矿池”,是虚拟货币行业的上游产业。今年4月,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的学者发表的《中国比特币区块链运行的碳排放量与可持续性的政策评估》论文预估,位于中国的矿池占全球算力的78%左右。如此众多的“挖矿”设备,不仅带动了显卡、硬盘等产品的价格暴涨,也消耗了大量电能。上述学者分析,若没有任何政策干预,中国比特币区块链的年能耗预计将在2024年达到峰值296.59太瓦时,产生1.305亿公吨碳排放,约占中国发电的碳排放量的5.41%。这个规模,超过了捷克和卡塔尔的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有“挖矿”人士称,内蒙古出台的上述政策是一个信号,原本分布在四川、新疆、内蒙古等地的矿场主将会进一步向海外转移。目前,已经有不少矿场主在发布非洲、西亚、东欧等地区的海外矿场招商信息。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宋彦霖 题图来源:图虫创意 图片编辑:雍凯 来源:作者:宗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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