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前四期,我们了解了其中的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今天开始,我们来了解的是著作权中的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一共有13项内容今天的第一部分,就是著作权中的复制权复制权,是指制作作品复制品的权利依作品表现形式不同分为三种情形:(1)以图书、报纸、期刊等印刷品形式复制和传播作品的权利,即通常所说的出版权;(2)以唱片、磁带、幻灯片等音像制品形式复制和传播作品的权利,即录音录像权或机械复制权;(3)使用临摹、照相、雕塑、雕刻等方法复制和传播美术等作品的权利,即狭义上的复制权复制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之复制,乃指以印刷、照相、复写、影印、录音、录像或其他行为做成与原作品同一形态的复制,如将文书加以手抄、印刷、照相,将绘画、雕刻加以摹拓,将录音带、录像带加以翻版录制等等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广义之复制,还包括对著作加以若干改变,即不是再制与原著作之形态完全相同之物,仅其旨趣具有同一性,如将草图、图样做成美术品与建筑物,音乐著作之录音,将小说改编成剧本、拍成电影,编辑数篇论文,本国文翻译成外国文,雕刻制成绘画,绘画制成照片或风景明信片,模型制成美术工艺品等等最广义之复制,还包括无形复制在内,如将剧本、乐谱予以上演、演奏或播送,讲稿的演说或讲义文稿之朗读我国著作权法修订前规定的复制是狭义的这次修订著作权法,删去了原第52条的第2款,使复制的概念变为广义,包括平面到平面,平面到立体,立体到立体·复制权如何行使·著作权人可以对自己的作品进行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行使复制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第四十二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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