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套路(传销收益玩家农场被告人)

网·络·传·销“传销”这个词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大家都知道传销危害大然而现在社会上正开始一种新型的“网络传销”近日,襄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传销案件,被告人周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被告人江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被告人周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三百万元;被告人江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七十一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发现“商机”生态农场上线2020年初,被告人周某和江某在互联网上玩“葡萄园”、“炼丹师”游戏时,发现该类游戏可以赚钱,于是二被告人商议开发类似游戏牟利
尔后被告人江某找到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另案处理)开发类似游戏,2020年3月6日,周某与张某签订了“生态农场软件开发合同”,由张某制作了“生态农场”游戏,并于2020年3月17日正式上线运行
三人约定“生态农场”游戏利润周某占 70%、张某占 30%,由江某负责以向周某、张某游戏账户投放虚拟鱼的方式进行分配
制造噱头 网络平台能赚钱“生态农场”游戏以免费扫码下载注册成为会员(平民),实名认证,绑定收款信息(支付宝、微信、银行卡),联系推荐人或者客服充值100鱼苗激活账户(1元购买1个鱼苗),预约后准时抢购
鱼苗用来预约、抢购成鱼
平台共有八种鱼出售,初始价格分为300元至14999元不等,在合约周期内产生5%至22%不等的收益
抢购成功后,从系统或者玩家购买相应的成鱼,通过确认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凭证来进行交易
系统根据鱼的种类,从玩家账户自动扣除7至800不等的鱼苗作为手续费
玩家购买成鱼后,根据成鱼的种类,会有不同的合约周期和合约收益
分层设级 推荐新人获返利“生态农场”游戏分为五个层级,分别为平民、中农、富农、小财主、大财主,以拉人头发展下线达到规定标准为升级条件
玩家通过自己的推广码拉下线,其直推下线玩家购买到成鱼后,成鱼合约收益的8%,作为该玩家的推广收益
玩家可同其直推下线玩家一起建立团队,在团队期间,其直推下线玩家购买到成鱼后,合约收益的3%-4%作为该玩家的团队收益
玩家通过在平台购买鱼,在合约期间,获得合约收益;推广新玩家,获得推广收益、团队收益;将鱼苗转增给新玩家获得收益
玩家收益满300元即可转化成鱼获得收益
平台通过客服销售鱼苗、后台投放鱼、设置内排人员、拆分设置限制、限制玩家出售获得收益
布下陷阱扩大组织规模随后,周某策划成立了“湖北星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租赁襄阳市襄州区某写字楼为办公室,为了广泛宣传“生态农场”游戏,公司下设商学院,由江某介绍周某认识并聘任默某(另案处理)为商学院院长,默某带领其团队为“生态农场”游戏进行宣传,对会员进行培训,鼓吹拉人头发展下线、注册多个游戏账号交易赚钱
截止2020年5月9日,该游戏共注册会员账号43316个,其中有效会员账号32817个,会员总层级36层,平台收益累计4566.9861万元,累计订单总额44933.0629万元
原形毕露传销游戏崩盘2020年4月28日,“生态农场”游戏会员曹某发现游戏平台存在异常后,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机关初查,发现“生态农场”游戏涉嫌传销活动,遂电话通知周某、江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周某于2020年5月6日、江某于2020年5月8日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
2020年5月7日,办案民警从周某处扣押电脑6台;2020年5月8日,办案民警从江某处扣押手机2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江某伙同他人开发“生态农场”游戏软件,是以销售虚拟鱼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以拉人头发展下线达到规定标准作为升级条件,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予依法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 襄阳广播电视台
这是套路(传销收益玩家农场被告人)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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