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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代叫”费,去哪都行——明知其中有诈,贪小便宜的高校学生李某还是陷入其中,最终沦为诈骗犯同伙近日,海淀检察院通报了这起案件打车软件风靡,出门叫辆网约车几乎成为很多人首选“代叫车”,即叫车人为乘车人叫车,乘车人享受乘车服务,后由叫车人付费——滴滴出行平台的此项业务创新,为广大乘客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李某是密云区人,就读于石景山区某高校,经常使用滴滴打车往返于两地,每次打车费高达300多元去年底,李某在微信中看到了犯罪嫌疑人赵某发布的打车优惠广告,便添加其好友,随即按照提示向赵某发送了起始地、目的地、手机号,另附上一笔50元的报酬很快,一辆滴滴专车就来学校接上了李某,将其送回密云家中,且未索要任何费用李某轻松“省下”了打车费,但很快收到了滴滴平台的车费未支付的催缴短信经与赵某沟通,李某才知道,赵某也未向滴滴平台或专车司机支付费用,所谓的“优惠打车”,实际上就是通过虚假注册的账号恶意逃单,最后由滴滴平台垫付乘车费用面对诱惑,李某不仅没有报案,还和赵某一起作案至今年6月案发,赵某、李某还伙同他人,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滴滴账号,通过代叫服务使用滴滴乘车业务,以此恶意逃单,诈骗嘀嘀公司钱款合计8000余元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赵某、李某分别通过他人对嘀嘀公司进行了赔偿如今,赵某、李某均被批准逮捕检察官在侦办此案中发现,本案只是相同手法诈骗案件的冰山一角,其背后的犯罪团伙大量购买公民手机号、银行卡等个人信息,批量注册滴滴账号,使用代叫车服务后拒不付费,账号被封就换一个继续作案,极大地侵犯到公民个人隐私及嘀嘀公司的合法权益据嘀嘀公司反馈,今年1月至9月间,滴滴平台就产生了代叫车未支付订单十万余笔,车费数额达一千余万元,这个巨大的数字背后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反思: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状况堪忧;滴滴平台对用户注册的审核及代叫车服务的管理也需要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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