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影院被骂上热搜(影院电影钱江晚报小事观影)「电影小事儿」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汪佳佳近日,歌手乃万在影院观看完《革命者》之后,在微博发布了几张在影院拍的屏幕实时图片,引起热议
很多网友认为,在影院拍摄大屏幕的照片属于“盗摄”,是违法的
随后,乃万删除微博并致歉
乃万在道歉微博中表示:“我先跟大家道歉,看电影拍了照发了出来确实是我做错了,非常对不起电影制作者们,我是无心的,我确实不知道,并且当时发出来立刻被粉丝提醒就迅速删除了
现在完全知道了
也提醒大家不要这样做,这样是不对的
如果触及相关法律我接受整改
再次说声对不起,请大家原谅,我不是有意而为的……”其实,关于影院屏摄的话题由来已久,那么在影院拍照算盗摄吗?是否属于侵权?有人认为屏摄哪怕只有几张图或是几秒钟,也对电影造成了剧透,侵犯了创作者的版权,进而影响票房
而有人又觉得手机拍摄的画面很少,基本上不会对电影造成影响
实际上,在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以下简称《电影产业促进法》)就已经通过,并在2017年3月1日开始施行
《电影产业促进法》第31条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
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7条,也规定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均属于侵权行为,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因此,传播未得到许可的作品(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属于侵犯著作权人的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具体著作权的行为
我们在一些影院入口处也能看到,影院会把“严禁录音、摄影、拍照”等注意事项放在显眼位置,提醒观影者不要在观影期间录屏、拍照
因此,在看电影时拍照片,属于盗摄行为
盗摄不仅违法,还会影响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对电影创作者本身和影院的票房更是会造成伤害
那么为什么会有些人会喜欢在影院拍摄呢?部分观众大概是出于“打卡\"心理,想要做个纪念或是发个朋友圈
更多的观众则是法律意识不够,不知道拍几张照片也属于“屏摄”、”“盗摄\"行为在中影嘉华国际影城担任主管的孙嘉健表示,大众对于影院屏摄的意识确实不够,从影院角度来说,今后应该在正片播放以后,加强禁止拍摄或长时录像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让更多人能够远离这一侵权行为
因此,小时新闻和瞄电影在此都想呼吁大家,要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做到文明观影,拒绝屏摄,今后在观影期间,切记不要拍摄大屏的照片或者视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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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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