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委(消费者公众个人信息条款广告)「消保委官方网站」

如今自助扫码成为很多消费场景的“标配”不过强制关注、弹窗广告过度索取个人信息等问题也令消费者感到困扰近期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扫码消费调查发现四方面问题一、扫码强制关注公众号问题仍存在根据《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未经互联网用户知情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
本次调查显示有40%的消费者遇到过扫码必须关注微信公众号的问题在消费者最不满意的扫码消费服务场景调查中,“关注微信公众号等各类账号”排名第三位
线下调查发现,有17个商家要求在扫码消费时必须关注微信公众号,比如:某面包店需扫码关注公众号后才能点餐;杭州某商场停车场需关注公众号后才能缴费离场;餐饮企业某某家需关注公众号才能排队预约取号
二、服务条款复杂冗长,重要条款未明确标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调查发现扫码消费中涉及“服务协议”“隐私条款”的占比达39%且服务协议(隐私条款)内容复杂冗长比如,某餐饮企业隐私协议条款超过1万字,相关重要条款未明确标识
对于服务协议和隐私条款,大部分消费者并不会认真查看
线上问卷显示,近80%的消费者不会仔细阅读复杂冗长的隐私或服务条款
三、弹窗广告频繁,影响消费体验《广告法》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调查显示部分知名充电宝租包用服务商家均在扫码后弹出广告部分弹窗广告点击后无显著关闭标志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线上问卷显示,消费者最不满意的扫码消费服务场景中,排名第二的是“扫码出现广告”
四、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存在泄露风险部分场所在扫码支付的过程中要求消费者授权个人信息,如授权用户名、手机号、地理位置、通讯录等内容,不授权就无法获得服务,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违反收集个人信息的“最小必要”原则
体验发现扫码消费要求授权手机号码的占比23%点击同意隐私服务协议等才能下一步操作的占比22%要求获取昵称、头像等信息的占比19%合计占比达到64%比如:杭州某游戏机、宁波某娃娃机需获取消费者头像、昵称等信息后才能使用
而在消费者最不满意的扫码消费服务场景线上调查中,25%的消费者表示最不满意的是“显示、绑定、授权个人信息”的情况,原因是担心个人信息泄露
消保委呼吁:商家在提供扫码服务时应做到透明、必要、自愿,所有商业行为必须尊重消费者的意愿,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守住法律的底线
“强制关注”看似“圈粉”,实则“脱粉”,商家应从长远出发,多些“消费者视角”,切勿被短暂收获的“流量”反噬,影响自身的评价及口碑
另外,也建议消费领域企业密切关注行业监管动态,及时完成自纠自查,以免触发相关合规风险
消保委建议:消费者要加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如发现相关商家在提供扫码服务过程中涉嫌强制关注公众号、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等,可以向地方消保委、市场监管部门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部门反映情况或举报
(中国消费者报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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