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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0年8月在佛山贷款60W购买了首套房,当时的利率是5.05(LPR4.65+40BP),贷款期限为20年,选的是浮动利率,等额本息开始还款日为2020.09.27,月供约为3976元(小数点后忽略),两年后即在2022年9月27利率自动调为4.9,每期还本息约为3870元今年(2023年)在还完8月27日后,利率再次自动下调为4.6,显示每月应还本息约为3741元2023年9月25日将迎来全国性房贷利率下调,毫无意外,下调的条件我是100%符合的,按通知规定,我的利率将直接下调为4.2,这将或多或少给我带来惊喜9月17日,接到贷款银行(中国银行)电话通知,本人房贷利率将优先提前得到下调优惠,但须本人带上身份证到贷款银行签订房贷补充协议当天下午带上身份证火燎火急赶到了贷款银行现场并不是想像中的那样热闹,当时前面只有一对夫妻在签协议,后面也只有一男子紧随其后银行一接待经理拿出了两份三页的贷款补充协议和一份单据,简单跟我们解释了一下就让我们签名盖指纹,只说会优先尽快会帮我们调 息,大概可以下调到4.2或4.3签名后就告诉我们可以先回去了不得不说,这银行的办事效率还是挺快的,在9月18日快要中午时候,接到我昨天接待的那位银行经理电话,让我马上把一期的利息放进银行,成功扣息后就表示已经调好了,而且是调为下限的4.2我连声道谢后,转身就将转了一期的房贷转了进去还款银行卡下午快18:00时再次接到该银行经理电话,告知说是利率已经成功调为4.2了打开中国银行APP,上面赫然显示贷款金额为543029.67元(原为600000元),贷款期限为204个月(240-36),利率为4.2%,本期应还3728.81元,乍一看,这没毛病再回头一查,APP账单上已显示在16:18分钟时账号已“转账支出”1457.13元,亦即是所谓的8月28至9月17日,共这20天内的利息(利率4.6还是4.9不清楚)疑惑之处:1、既然是扣了20天的利息1457,为何本期还需还款3728元,这样的话本期不是需还1457+3728=5185元?(打开APP里面的贷款计算器,本金543029,204期,等额本息,利率4.2,得出的结果为每期应还本息约为3728)2、假设本人今期不享受期调息优惠(本人甘愿吃点亏),按原还款计划还款本人今期只需还3842(本1760,息2082),3842-3728=114元,也就是说,我这个月不享受银行的调息优惠的话,我只需要多付(亏了)114元,需现在接受银行调息优惠后反而要多付了1457+3728-3842=1343元,且根据该银行贷款计算器计算得出:下期(第38期)开始本人只需还3716.7元(比3728少还约12元)今天(9.18)致电银行经理,认为解释不清,其解释及理由如下:A、1457元为9.17日之前20天的利息(本人认同),其1457元不视为是罚息;B、今期仍需还3728元(其中本金3095元,利息(后10天)633元),说是相当我提前还了1457元的本金,对本人有利(不管本金利息比例如何,我还不是一样要固定每月还款3728元,利究竟在哪里?)C、银行不可能支持我上述的计算方法各路大神,这不单单是区区1000多人民币的事情,或许是本人实在太笨想不清楚银行的这一出的道理所在,同时在此第一时间提出来,是看有没有遇到同样事情的小伙伴,同时也希望接下来的银行不要再整出其它更多更奇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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