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网店盗版软件换马甲(张某被告人北京日报广联达著作权)「商店公然出售盗版软件,对这种践踏出版法」

海淀法院近日对一起侵犯著作权案做出判决:主犯张某获刑4年半
据悉,此案权利人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建设工程信息化领域首家上市公司
检方指控称,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张某、杨某、鲁某等人通过淘宝店铺“全球在看”“中图企业”向他人销售广联达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软件加密锁(软件破解驱动程序),并于2018年2月至3月间,先后雇佣被告人常某等3人从事售后工作
经核实,淘宝店铺“全球在看”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销售金额共计1361346元,“中图企业”于2018年4月至5月销售金额共计732502元
2018年5月24日,6名被告人在河南被公安机关抓获,警方起获待销售的广联达软件加密锁25个
经鉴定,所售及查获涉案软件与广联达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软件具有同一性
庭审时,包含张某在内的多名被告人认可犯罪事实,但只承认有销售发行行为,没有复制行为,所以,应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论处,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一些被告人还提出,不知道销售的是盗版软件
而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张某说,几名合伙人都是老乡,在网上查看其他店铺在卖广联达公司的软件,而且销量不错,就决定一起做此事
有人专门负责进货,即盗版的“广联达”加密锁和破解程序软件,每个进价50元,他们再以高价出售,分98元、148元、188元三种档次,98元的是只能在单省使用的广联达加密锁,148元全国通用,188元不仅全国通用、还是行业专用的广联达加密锁
三种档次的成本都是50元一个,发货的安装包不一样售价就不一样
而且,“全球在看”店还在2018年2月,被淘宝认定涉嫌销售侵权产品而被关闭
后来,张某又开了“中图企业”店,继续销售盗版广联达加密锁和破解程序软件,直到案发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等6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合伙发行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应予惩处
被告人及辩护人所提意见,缺乏有效证据支持,法院均不予采信
其中,张某、杨某、鲁某在共同犯罪中处于管理领导层地位,对涉案网店整个销售侵权软件团伙及活动起到组织、管理、推动等重要作用,且参与犯罪表现积极,参与时间长、程度深,属于主犯
结合被告人认罪态度、社会危害性及退缴违法所得情况,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处罚金50万元,其他5人获刑4年到2年不等,并处罚金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作者:高健监制:王宁江、陈岩编辑:匡峰流程编辑:孙昱杰
四年网店盗版软件换马甲(张某被告人北京日报广联达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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