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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拦截非手机应用商店下载的App合理吗#?#手机厂商拦截外部链接涉嫌垄断行为# 手机会拦截通过非手机预装应用商店下载的App,设置风险提示、输入密码等障碍,这种拦截行为是否合理? 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程啸表示,手机厂商提供硬件和软件服务,如果不能确保公平对待市场上的应用程序,为了自身利益在消费者安装软件时设置障碍,会导致数字服务市场的不正当竞争,形成垄断厂商通过“重大风险”提示等手段,会让消费者对从其他渠道下载安装App产生恐惧,这侵害了其他应用程序提供者的合法权益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杰律师表示,手机厂商(应用商城经营者)利用这种拦截行为,实现不正当的商业目的,是“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虚假宣传、混淆行为、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反垄断法则规定,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属于垄断行为 “如果手机厂商在具有技术优势,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下,通过拦截行为限制了用户选择,影响了其他经营者的正当竞争,那么很大可能是构成不正当竞争或者垄断的”朱杰说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婧媛说,部分手机厂商通过设置将下载、安装键变暗以及“该应用来源外部、未经过安全检测、恶意”等提示,让用户放弃在第三方平台下载并为自己应用商店导流,不仅构成对第三方下载平台的侵权,而且严重侵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涉嫌违反多项政策法规 徐婧媛进一步解释说,这些行为构成恶意干扰用户终端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恶意干扰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等产品的下载、安装、运行和升级,也可能构成欺骗、误导用户不使用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产品,涉嫌违反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手机厂商作为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已构成利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违反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手机厂商的行为侵害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侵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已经涉嫌违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全媒体记者 韩丹东)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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