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职业技术试行管理办法学生大学(勤工助学学生小时原则上管理办法)

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文件:关于印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修订后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办法要求: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五章: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与支付第十五条。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
→学生助理岗设为500、800元/月两档,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不应少于30小时/月。
→学生技术岗设为800、1000元/月两档,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不应少于30小时/月。
·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
每小时酬金参照南昌市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每小时15元人民币。
临时勤工助学单次任务累积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一周,每天不应超过2小时。
勤工助学职业技术试行管理办法学生大学(勤工助学学生小时原则上管理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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