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感染新冠病毒正在发烧,能不能将此前购买的演出票退掉?上海市民徐先生和“猫眼”平台协商的结果是:平台建议他“正常使用”……去年11月16日,徐先生在猫眼平台上,给家人和朋友购买了12月29日的“蓝色多瑙河—2023上海交响新年音乐会”的演出票4张,一共花费1520元开演临近,12月25日,徐先生夫妇双双感染新冠病毒开始发烧,两位朋友也反馈了“阳性”的核酸检测结果他说:“人不舒服是一方面,正发烧也有较大的传染性,这如何正常去观演?”△图为徐先生的购买记录随着近期新冠病毒感染人数迅速增加,各类“退订遭拒”引发的投诉不少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此前也报道过旅游出行的退订纠纷,各大平台、酒店、航空公司随后大多明确,提供感染证明后即可以为消费者协调退订那么,在这波感染高峰中,消费者感染新冠后,演出类的消费是否也应该提供退订服务?特殊有价证券不支持退改发现自己感染发烧后,徐先生第一时间找到猫眼平台客服沟通退票,并提供了观演4人的核酸阳性记录截图在去年12月26日的首次沟通中,客服承诺会去沟通,为徐先生申请退票但12月27日,客服很快反馈了沟通结果:“经过多次协调争取,退票申请无法满足”徐先生提供了多张在线沟通记录截图显示,此后的沟通中,面对徐先生的不满,猫眼平台客服多次给出了同样的“话术”:即“演出票是属于具有时效性和特殊性的有价证券,不支持退换”客服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或“按照观演要求正常观演”,或“转赠、转售他人”△12月27日,客服反馈了沟通结果:“经过多次协调争取,退票申请无法满足”“正发烧着,自己肯定是不能去看了,也没有精力去找人接手”,徐先生告诉记者,反复沟通无果后,他最终只能放弃观演,浪费了4张票子演出票是不支持退换吗?记者下载猫眼平台App,查询票品的退换说明猫眼平台是电影票、演出票的在线购票平台,平台用户协议中注明,“用户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无法前往……适用不同的退改签规定,具体适用情形及规则以购买时展现信息为准”事后徐先生翻阅自己的购票记录,在“演出详情”一栏中,确实标注有“票品一经售出,恕不退换”的字样△猫眼平台用户协议中注明,“用户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无法前往……适用不同的退改签规定,具体适用情形及规则以购买时展现信息为准”记者随后在猫眼平台查看近期的电影和演出在电影票销售页面,各大影院大多在影院名字下方标注了自己是否允许退票或改签可以看到,申城的各大影院基本均允许消费者在开场前一个小时之外进行改签,少量影院还支持退票,但对退票时限有要求但演出票不一样,记者查阅了近期大剧院、上海音乐厅、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的多场演出,销售页面均明确“如非演出变更、演出取消、票品错误的原因,不提供退票品服务”△记者查阅了近期大剧院、上海音乐厅、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的多场演出,销售页面均明确“如非演出变更、演出取消、票品错误的原因,不提供退票品服务”这也并非是平台卡着消费者不给退猫眼用户协议中解释:能否退改签主要要看“影院、演出举办方、商品销售方等服务方是否同意退改签、退换货”徐先生购买的是“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的演出在东方艺术中心的官方网站上,“观演须知”中也明确“所有票券一旦售出不退不换,敬请谅解”△东方艺术中心的官方网站上,“观演须知”中也明确“所有票券一旦售出不退不换,敬请谅解”感染发烧是否应区别对待?记者就徐先生的退票遭遇找到了东方艺术中心票务热线工作人员回应称一般的演出票售出后是不退不换的,只有相关演出因为疫情原因变动或取消后,才允许消费者退票去年12月29日当天一共有数场演出,有些取消了,但交响新年音乐会正常举行,因此原则上不退票不过,工作人员话锋一转,称最近因感染发烧提出退票的情况有一些,消费者向平台提出申请后,平台也会与东方艺术中心沟通,东方艺术中心会视情操作但是,交响新年音乐会情况更为特殊,属于“租场演出”,“主办方明确不同意退票”,工作人员称据业内人士称,电影票、演出票不退换由来已久,从影剧院诞生开始,就有不可退票的规则据称限制退票最早是为了防止黄牛高价倒卖黄金场次,打击黄牛背后的灰色产业链近年来,电影票不能退改签屡屡引发舆论关注,相关行业协会也一直积极联合影院、售票平台推动退改签办法的实施因此,在电影票的销售市场,支持退改签逐步成了常态但演出票务市场上,不允许退换仍然是惯例做法△在电影票的销售市场,支持退改签逐步成了常态但在眼下的这一波感染高峰,消费者在感染发烧时仍不允许退换演出票,这是否合情合理?市民徐先生认为,眼下这波疫情中,感染往往难以避免,已经是一种“不可抗力”,由此带来的不能观演不能界定为是“个人原因”造成他认为,不论哪种情况均不允许退换不合理在一些互联网投诉平台上,感染后不能顺利退票也引发一系列的投诉“阳了总不能出去造成更多人感染”“受疫情影响,眼下很多演出、展览等文化活动不同程度存在取消、延期的现象演职人员感染可以取消演出,消费者感染了为何不允许退票?”对于不允许退改的规定,不少投诉人称“有些不讲情理”对当前消费纠纷建议人性化操作随着“新十条”等优化防疫措施的落地,感染导致无法观演的情况不少感染新冠是否属于“个人原因”?如何妥善地处理由此引发的消费矛盾?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伟称,消费者在购票时,实际上是与出票方形成了一种合同法律关系对解除合同的情况,平台方和出票方在制定规则的时候已经明确约定了,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不属于可以退票(解除合同)的事由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消费者退票可能存在一定障碍但是,《民法典》同时又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当前这一波疫情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是否可以认为是一种不可抗力?张建伟称,消费者在购票时防控政策尚未调整,不可能对眼下的这一波感染作出预见,感染以后大家的身体状态基本上都会发烧,甚至出现呕吐、浑身酸痛等状况,身体情况也不允许再去观演并且,从保护他人身体健康的角度来说也不应该再去公共场所所以,他认为眼下这一波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可列入不可抗力的范畴消费者当前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为由要求退票,具备一定的法律依据但这也仅限于目前的情况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一般情况下“生病”不构成不可抗力未来新冠病毒“乙类乙管”后,感染后或可参考甲型流感感染后的处理模式,恐难列入不可抗力范畴业内人士则建议,由于是无法预计的新情况,在眼下出现的这一波消费纠纷中,不能简单地认为平台和演出主办方有责任并且,疫情以来演艺行业较为艰难,他建议消费者和平台、演出提供方应互相包容体谅,友好地协商处理这一波感染新冠带来的退改事宜他认为,相比退票,延期、改签或许更能兼顾双方的利益在东方艺术中心的帮助下,记者随后联系上了2023上海交响新年音乐会的演出主办方“超燃文化传媒”针对徐先生的投诉,其负责人承诺消费者提供核酸检测阳性记录、或抗原检测阳性结果和身份证的合影,以证明确实在观演前感染,“超燃”可以为消费者办理票品的延期,可以观看后续同样类型的演出题图来源:新华社 图片编辑:朱瓅 来源:作者:毛锦伟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