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广西林场林木提案合同(林场林木区直合同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规范区直林场签订林木销售合同建议的提案答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326号提案的答复桂林函〔2022〕1279号唐波委员: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区直林场签订林木销售合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我区13家区直林场是自治区林业局直属的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区直林场内设办公室、营林科、林政科、营销科等多个机构科室,经营管理体制相对健全
为了做好区直林场林木销售方面工作,区直林场均设立有市场营销科或专门机构负责场内外林木的销售管理工作,具有完善的木材销售管理制度和程序
近年来,区直林场大力培育森林资源,不断提高森林经营质量,持续向社会提供了大量优质的木材产品
2021年度,区直林场提供木材达到近400万立方米,为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木材战略安全作出了贡献
一、关于“加强和完善区直林场调查设计工作,在签订合同前应严格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程》要求开展调查设计工作”的建议(一)区直林场的林业调查设计部门具备丙级以上资质,符合开展相关调查设计的规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桂政发〔2017〕76号)要求,伐区调查设计事项未列入《广西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中
因此,申请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程》编制伐区调查设计材料,不再要求伐区调查设计必须由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但13家区直林场十分重视林业调查设计工作的质量,加强对调查设计技术的培训和学习,调查设计部门全部具备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其中,高峰林场的林业调查设计部门的资质等级为甲B级,是全国国有林场的调查设计部门中资质等级最高之一
(二)区直林场依据林木调查设计成果,按照有关程序如实对外披露公布相关信息
区直林场的林业调查设计队伍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林业调查设计工作中广泛运用无人机航拍、红外线测高仪、ArcGIS、林调宝、资源宝等林业技术和软件,调查、勾图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有效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由于调查设计受样地选择、样地梳理等客观因素影响,调查成果无法实现数据完全精准,存在一定误差属于正常现象
2022年4月—5月,我局组织开展林木采伐管理调研,重点了解包括4家区直林场在内的单位在林木采伐管理、政策执行等方面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发现区直林场在调查设计方面存在些许误差,但绝大部分的数据误差未超出国家、自治区规定的误差范围
2021年区直林场通过广西林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权交易平台)销售活立木溢价达1.95亿元,溢价率达8.5%,从侧面说明市场对区直林场调查设计数据认可,认为竞标后仍可能有一定的利润空间
另外,区直林场依据调查数据成果,按照有关规定,向林权交易平台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审核
林权交易平台审核材料通过后,对外发布区直林场竞价交易的相关信息
网络竞标方根据林权交易平台公布的信息,提前对意向林地进行踏查了解,按个人意愿开展网络竞价交易
因此,未发现区直林场存在对外虚假宣传和隐瞒等行为
如果您发现区直林场有此类具体行为,可向我局或有关部门反映
二、关于“先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订立林木销售合同条款”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流程有明确要求,明确规定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应提交包括伐区调查设计材料在内的相关材料,但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与签订林木销售合同两者的先后顺序没有明确规定,不应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约束限制
主要理由有:(一)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第四百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区直林场与合同相对方签订林木销售合同,属于市场主体的一种经营行为
双方通过签订的合同来明确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与签订林木销售合同的先后顺序,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和合同约束
如果强制要求区直林场的林木销售行为,与民法典的法律原则不符,还可能增加市场主体的义务和负担,不符合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
(二)签订林木销售合同和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应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区直林场场内、场外林地林木的办证程序不同,场内林地上的林木由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场外林地上林木根据林地类型由相应的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不同的办证程序对区直林场的木材销售有不同的影响,场内林地林木可以做到“先办证、后签合同”
实际上,区直林场在场内林地林木销售过程中,也有“先办证、后签合同”情况,但是应该由区直林场与合同相对方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先后顺序
三、关于“完善与规范林木销售合同条款,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建议区直林场制定的林木销售合同,经过林场内部法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其中规定了区直林场办理采伐证或提供采伐证相关材料、协助合同方办理相关事宜等义务
区直林场在林木销售合同中明确风险告知条款,主要目的是对中标方的一种善意提醒,并非为了免除责任
因为受到市场行情、木材管理、林区治安、安全防控等因素影响,林木价格在林木销售过程中会有一定波动,中标方权益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在多个实际判决中,法院认定区直林场“以风险告知的方式明确风险由合同相对方承担”的约定合法有效
四、关于“建立林木销售合同备案制度”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林木采伐监督检查等内容有明确规定,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在辖区内的林木采伐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打击查处
按照林权交易平台有关规定,区直林场在平台交易的林木销售合同均有在林权交易平台进行备案存档
合同双方签订的林木销售合同,在区直林场相关部门、林权交易平台均有备案存档,林场相关部门也会对相关伐区采伐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增加“建立林木销售合同备案制度”,无形中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且没有实质性成效,也不符合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
五、关于“通过林权交易平台销售林木和签订合同的,区直林场应向林权交易平台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如实披露林木信息”的建议我局一直加强对区直林场大宗物资购销管理的监督指导,要求区直林场如实向林权交易平台提交相关材料,确保披露林木数据真实可靠
林权交易平台也依据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区直林场签订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可靠,对区直林场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将项目公告及交易合同等在网站进行公示
如您发现区直林场存在合同主体在拟定合同条款范围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如实披露”(欺诈)等行为,可向林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提出相关履职诉求
我局也会根据职权范围,依法依规对相关事情进行调查核实后予以处置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我们将持续抓好区直林场包括木材销售在内的大宗物资购销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区直林场加大林业技术专业技能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技术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木材销售程序,完善木材销售合同内容,向社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木材产品和社会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区直林场木材销售等依法经营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2022年9月14日  文件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政府网
林业局广西林场林木提案合同(林场林木区直合同广西壮族自治区)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