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小知识流程模拟(动议代表联合国会议发言)「联合国动议格式」

模拟联合国流程不同的模联会议使用的规则不尽相同。
目前,主要使用的有几种:北美议事规则(基于《罗伯特议事规则》改编的,UNA-USA)、海牙国际模联议事规则(又称欧洲议事规则,THIMUN)及 UN4MUN(联合国仿真议事规则) 等。
下面以北美议事规则为例,介绍其流程,帮助模联参会者对模联规则有更深入的认识。
一、点名(Roll Call)每个会期(Session)开始前的重要准备工作是“点名”,目的是记录有哪些国家出席了会议、出席人数是否达到法定人数,并计算表决通过标准。
点名时,主席按国家首字母由A至Z的顺序点国家名。
被点名的代表高举国家牌,同时回答“出席(Present)”。
全部点名结束后,如总人数达到法定人数,主席将计算两个表决标准,即简单多数和三分之二多数,之后向全场通报出席国家总数和表决通过标准。
二、设定议程(Setting the Agenda)当一次会议有不止一个议题时,需要投票决定首先讨论哪个议题,这个过程就是“设定议程”。
设定议程在点名之后进行,由一位代表通过动议提出希望讨论某个议题,之后主席分别请 2-3位支持先讨论该议题和反对先讨论该议题的代表交替上台发言,阐述支持和反对的理由,最后全体代表对设定议程的动议进行投票。
如动议获得通过,则先讨论该议题,反之则讨论另一个议题。
三、正式辩论(Formal Debate)设定议程之后会议正式进入实质性讨论阶段。
在任一代表动议开启主发言名单后,首先开始的是“正式辩论”。
正式辩论指代表按照主发言名单(Main Speakers List)的顺序依次进行发言的过程。
在正式辩论开始时,主席随机选取希望发言的国家,记录在主发言名单中。
主发言名单是持续开放的,贯穿会议始终。
一旦主发言名单中的国家都已发言完毕,且没有国家希望再加入,则正式辩论结束,会议自动进入投票阶段。
代表在正式辩论中的发言时间若有剩余且满足条件,可进行时间让渡。
一般情况下,可以让渡给主席(Yield to Chair)、让渡给某位代表(Yield to Delegate)、让渡给问题 (Yield to Questions)和让渡给评论(Yield to Comments)。
四、非正式辩论(Informal Debate)非正式辩论的形式多样,通常情况下规则设置有主持(组织)核心磋商、自由磋商、自由辩论等。
部分会议中还因应需要会提供特殊类型的“非正式辩论”动议。
下面就常见的非正式辩论类型进行说明。
当需要对某个具体问题进行讨论时,可以动议“有组织核心磋商”。
在有组织核心磋商中,代表将集中讨论议题某一方面。
动议有组织核心磋商时应该说明讨论的主题、总时间和每位代表发言时间。
总时间一般不超过 15 分钟。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总时长应能被每位代表发言时间整除。
动议通过后,主席将选取希望发言的国家加入该有组织核心磋商的发言名单。
代表按发言名单依次发言。
提出动议的代表可选择后置发言(即末位发言)。
当发言名单剩余1位代表时,若发言时间仍满足1位以上的代表进行发言则将对发言名单 进行候补,单次有组织核心磋商仅候补 1 次。
自由磋商相当于暂时停止正式会议一段时间,代表可以离开座位与其他与会成员进行当面交流,在这期间的活动是不受规则约束。
动议一个自由磋商时仅需要说明时间,单一会期多次自由磋商的总时长不宜超过 30分钟。
一般情况下,代表应当高效利用时间以形成或参与包括本国在内的国家联盟或是写作工作文件、决议草案等一系列会议文件。
当然,也有会议规定代表不允许在正式会议期间使用任何电子设备 (防止开小差,青铜变王者),因此自由磋商的时间也可以被用来补充查找支撑讨论的相关材料。
除了上文提到的有组织核心磋商、自由磋商外,还有一类非正式辩论:自由辩论。
自由辩论期间,代表将暂时不受会议规则的限制进行辩论。
在动议自由辩论时,一般只需要说明总时长即可,总时长不宜超过 10 分钟。
在动议通过后,默认动议提出者将起立进行首位发言。
其后其他代表在动议时间内可随时进行打断、插言、辩论等。
尽管没有过多的规则限制,基于外交风范考虑,打断其他代表发言前需进行示意。
五、投票表决(Voting Procedure)会议中对于动议的表决多采用举手表决的形式,即高举国家牌表示赞成或反对。
由于决议草案是会议最终讨论成果,被认为是最重要且最正式的一次表决,一般采取唱名表决的形式。
唱名表决时,主席会按国家首字母顺序进行点名。
被点到的国家高举国家牌并回答“赞成”、“反对”或“弃权”。
部分会议还设置“叠式投票”,即代表在第一轮时还可选择“过”,在所有代表表决完成过后进行第二轮投票。
第二轮投票的代表仅能选择“赞成”或“反对”。
会议文件小知识:在一场模拟联合国会议当中,进行到不同的环节会产生不同类型的文件。
一般地,模拟联合国中的文件类型包括:立场文件、工作文件、指令草案及决议草案、修正案等。
工作文件(Working Paper)是对讨论成果的阶段性总结。
决议草案(Draft Resolution)是正式的问题解决方案,是整个会议讨论成果的汇总,是国家集体达成的最终共识。
如果代表认为自己国家的一些想法在场上已经出现的决议草案中没有体现,可以通过修正案(Amendment)对决议草案进行修订。
获得通过的草案将成为“决议”(Resolution),代表着委员会的集体意志。
模拟联合国议事规则模拟联合国会议(以下简称:“模联会议”)的规则流程(Rules of Procedure)规定了会议的议事规则及代表的行动准则,是所有代表必须遵守的“游戏规则”。
在会议开始前,代表应阅读该会议提供的规则流程说明并在具体细节上遵守会议的规定。
无论规则为何,我们均需要掌握如下几个基本元素。
通常来说,坐在主席台上即为“主席团”。
一般情况下,主席团由三人组成,分别是:主席、助理主席及学术指导。
部分会议可能还有会议指导、轮值主席等。
尽管每个会议对于主席团成员具体职责的规定略有不同,但总体上他们的分工简单理解如下:代表/代表团(Delegate/Delegation)一场会议最离不开的就是“代表”。
他们可能是某一个国家派遣参与此次会议的全权代表,可能是某一个特殊身份,可能是组织的代表……代表的角色不计其数。
如同一单位(或国家、组织等)派出多位成员参与则可称他们为代表团,如: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
代表拥有不同的使命,为争取其所代表的身份或背后群体的利益而参与此次会议并在会议上纵横捭阖。
动议(Motion)“动议”可以理解为“行动的建议”,是代表对于某一议事程序的具体提议。
提出动议是代表主动性的举措。
在部分规则当中,会议的程序性进展主要靠动议来推动。
模联会议的动议要严格按照事先约定的规则进行,代表提出的动议也从一系列规定可以采取的行动中产生。
由于动议需要有附议才能被投票,投票结果将决定动议是否获得通过,代表应提出合理的、有利于推动会议进程的动议,以争取获得多数代表的支持。
问题(Point)代表可以通过提出“问题”就一些重要且紧急的事项与主席团公开进行直接沟通。
多数情况下,问题应在主席询问“请问有无问题或动议”时提出。
因为问题优先于动议, 如果想要提出问题,应在高举国家牌的同时说出“问题(Point)”以便主席知晓。
任何情况下,主席将优先请代表提问。
当主席点到代表时,代表应首先说明问题类型。
不同的模联会议使用的规则不尽相同。
目前,主要使用的有几种:北美议事规则(基于《罗伯特议事规则》改编的,UNA-USA)、海牙国际模联议事规则(又称欧洲议事规则,THIMUN)及 UN4MUN(联合国仿真议事规则) 等。
它们各有各的侧重点,且规则设计的出发点都是为了提高会议的效率,为会议的实质性进展创造有利条件。
联合国小知识流程模拟(动议代表联合国会议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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