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Bryce Durbin / TechCrunch本文为动点科技/TechCrunch 中国独家稿件未经允许,禁止转载售卖不带序列号的 Windows 安装盘的埃里克·朗格伦(Eric Lundgren),向明显有悖于技术原理和常识的所谓“版权法”和“微软底线”做出妥协,被判 15 个月的牢饭本周,联邦上诉法院维持了佛罗里达州地方法官的草率判决,尽管朗格伦并未认罪首先说清一点,朗格伦的确犯了一个罪,并且他也对此认罪他极力否认的是微软指控他的那个,这个指控导致他的刑期多了一年以上这就是这篇文章的开始时间回溯到 2012 年联邦调查人员查获了一批光盘,他们认定这些由朗格伦在美国地区承销的光盘并不是来自正规生产渠道的 Windows 系统光盘在微软专家的协助下,美国检方认定朗格伦需要作出 830 万美元的赔偿(该金额来基于 Windows 系统的正常零售单价下,查获光盘数目的总价)然而唯一的问题是,这些光盘并不是山寨或者提供盗版激活的 Windows 光盘,并且几乎没有任何价值这并不是什么值得争论的地方,但这却是问题的所在当你买了电脑后,在它上面的花销通常是购买软件的使用许可,比如 Windows 系统我们通常会用光盘把它装进电脑,假如由于中毒或者卡顿等原因需要重装系统,你更需要这么做安装之后,用户需要激活序列号(一般会贴在电脑的某个地方),系统才会生效但假如这个光盘丢了,你会怎么办呢?值得庆幸的是,这些年来,微软一直都有提供系统镜像,你可以免费下载,然后自己刻录光盘 你现在仍然可以随时这么做,而且下载是不需要验证序列号的事实上,大多数的 Windows 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安装的——从微软官方或者代理商那里购买授权码,然后自己想办法下载镜像安装,然后激活使用当然,如果你没有刻录机或者光驱(毕竟现在已是 USB 的天下了),你要么得跟朋友借一个,要么就得去微软的授权店或者你的电脑(比如戴尔、联想等等)维修店,那里大多数情况下会收取一些费用这个选项依然是可选状态,用起来十分方便,我已经用了很多次朗格伦的“罪”就是刻印了一大批这样的系统恢复光盘,使得维修商和翻新商们可以以一个低廉的价格把它们卖给那些无法自制安装光盘的人不用去劳烦专业客服,在这些店里花几块钱就能搞定而值得一提的是,朗格伦并不是所谓赚快钱的骗子作为电子垃圾治理领域的领军人物,他一直致力于减少人为报废所带来的隐患比如他有一家公司专门负责翻新以及回收旧电脑等电子设备他本人所承认的实际罪行是冒用了戴尔的品牌对这些光盘进行包装但问题的基本点却是假冒软件,尽管从所有的角度来看这都不会成立是软件还是授权?本案所牵扯的事实是,微软(以及其他所有的软件商)并不仅仅只是在售卖软件,它们卖的是软件的使用许可因为软件可以轻易地从一台电脑拷贝到另一台电脑,所以如果你开发了一个任何人都可以安装的程序,盗版根本不是什么问题免费软件的扩散力更强,尽管你只能通过唯一的编码(授权码或者产品秘钥等等)解锁使用当你购买了一份 Windows 副本的时候,你真正要去购买的是使用 Windows 的授权许可,而不是组成这个操作系统的代码微软在它的官网上提供了和原系统一模一样的镜像,你可以不花什么力气就能安装使用但是如果你没有授权秘钥,这个系统将无法完整工作,它会一再提醒,逐渐删除功能并且最后会完全关闭没有人会分不清它和已激活的系统之间的区别的软件和授权的分离是一件足够明确,并且也是足够重要的事情这不仅仅是就版权法的全面探讨而言,当科技发展不断超出与时代脱轨了的 DMCA(数字千年版权法)法案的保护区时,它们也应如此而本案中,这种分离更是这些光盘数百万美元的价值(如检方所称)与一文不值(如专家和辩护人极力反驳的)之间的区别更重要的是,这个认知的区别导致一位公民在没有伤及任何人,没有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下,受到 15 个月关押和巨额处罚一位微软的发言人非常充分地告诉我说,他们希望用户能够相信他们的软件所以,追究假冒伪劣是重中之重的事情毕竟在网上买到了一份装有流氓软件的廉价非官方 Windows 系统光盘对消费者来说不是什么好事,而这也会伤害到微软的品牌形象这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确实说的通它在官方声明中表示如下(文末还有另一份类似声明):但这里,我们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法院记录里的测试结果显示的是这些光盘里的是完全正常的拷贝,和微软免费提供的那些是一样的检方进行了多次安装,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事实上,他们的论点是基于这些光盘是完全的拷贝品,而不是改造下的产物这不会成为影响微软掺手本案的背景,但却一定会与本案有关联朗格伦的确欺骗了人们,称这些是戴尔的官方安装光盘这构成了犯罪行为而他也对此供认不讳然而就我自身所知看来,除了包装之外,这些光盘与真正的“戴尔官方光盘”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但证词里并没有提到这一点有人告诉我说微软拒绝研究这些光盘中是否有流氓软件——因为这对本案没有任何影响,这让我觉得很不可思议检查光盘的完整性和光盘所包含的数据内容可能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微软本身就是这些数据的提供者,但这些流氓软件却或许可以正式朗格伦与他的供应商的“犯罪意图”假如这些光盘和它们的模仿对象完全相同,这里就不应该有过多的除功能之外(这已经出现在记录文书中了)关于二者内容的争辩从法庭的记录来看,经过多方测试,朗格伦的“戴尔官方光盘”中装载的是原版 Windows 系统安装文件此外,用户所购买的也并不是软件,更不用说“假冒软件”了关于光盘的问题点在于它们充其量只是微软免费提供的软件的“未授权”版本我可以制作一份恢复光盘,也可以为没有烧录设备的朋友提供一份这份光盘是被授权了的么?这种烧录镜像要在怎样的情况下才算是未授权?假如它是镜像的拷贝,又怎样才能定义它是假冒的呢?而且,如果它的商业模式是要求用户最终要购买许可秘钥才能激活产品,这要怎样才能说这是被“顶替”了呢?如果这个光盘上的数据是有价值的,为什么微软会免费提供?所以这里的事实是,并不存在假冒行为,因为这个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用来使用软件的授权许可,后者才是软件的整体价值所在伤及何人?所以这些免费提供的软件是怎样造成了如上所述的巨大危害的?微软所表露出的是,当你意识到如果没有许可秘钥,光盘上的数据就毫无价值(正如微软的那些“免费下载”们那样)时,你就知道微软真正的意指是朗格伦所售卖的光盘们会涉及这些系统的“官方焕新计划”在册设备的官方焕新计划是,当某家公司打算购买一批老式电脑时,它会在把它们格式化后找到微软“,你好,来一些家庭版 Windows 7 的授权许可”它们通常会是一个极低的价格,每份约在 20 到 40 美元之间,远比常规零售价便宜它倡导重复利用这些尚可的硬件来降低成本,这两者都是不错的注意微软认为,朗格伦卖给翻新者的每一张光盘都会带来 20 到 40 美元(利润通常会乘以 75%)的损失,因为它们都是官方授权过程中的一部分所以,以此来算的话(每份 25 美元共计 28000 盘),共计 70 万美元的数额是朗格伦罪行的量裁基础关于这个判决有以下几个错误地方: 朗格伦不一定要把这些光盘卖给翻新商来翻新他们客户的电脑——对于任何出于私人意图,拥有或者希望拥有一份恢复光盘的戴尔用户(对已购买用户并无直接影响)来说,这些光盘会十分有用政府基于这一点的判决是基于假设,并没有被任何证词或者证据所证明微软并不是通过售卖光盘获利正如如上上述,光盘数据是免费提供的任何人都可以下载并制作自己的安装光盘,包括翻新商微软通过对光盘上的软件激活售卖授权许可获得收益光盘本身只是承载数据的介质所以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不从朗格伦那里购买光盘,而是从微软那里购买授权许可戴尔的电脑(以及其它绝大多数别的牌子的电脑)都带有 Windows 的授权证书以及相应的产品秘钥所以从意图上来考虑,这些光盘的根本目的是售给系统已经授权了并拥有许可的用户此外,由于许多电脑都拥有产品授权,假如翻新商打算使用已有的授权而不是重新购买,这(没有带来新的销量)也不会是朗格伦的错误,这是翻新商通过微软的“免费下载”自己就可以完成的行为使用已授权的激活码而不是重新购买新授权的做法是不被微软所认可的,更不用说它是一种版权不明的行为但在这一点上,被告称美国检方已经承认了授权许可的归属主体为硬件,而不是第一购买者换句话说就是,假如我把一台装有 Windows 系统的电脑卖给了我的朋友,他可能要被要求再去购买一份新的系统替换掉之前的系统是完全的无稽之谈实际情况上,(朗格伦的行为)并没有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损害只是基于理论上而言,当然从理论上来说也是完全行不通的Windows 的拷贝副本是无法被出售的,因为它是免费品,而售出的则是授权秘钥但微软表示秘钥的销售受到了影响——尽管朗格伦并没有卖过任何的授权秘钥此前曾与 2001 年政府诉微软反托拉斯案打过交道的专家证人格伦·维多克(Glenn Weadock)在本案法庭上出面辩论了这些问题在被问及这些未授权或者是没有授权许可的光盘的价值时,维多克表示它们“几乎或者根本不存在任何价值”他表示,这里的价值是“便捷因素”——让用户可以使用预制好的光盘,而不是自己烧录或者让厂商提供真相之殇出售激活软件的许可与其价值所在,以及向任何需求者免费提供的软件的分发行为之间的差异完全被法庭所忽视尽管我已经说得很清楚,光盘是免费的,25 美元的价格是光盘上产品的授权的价格——如你在上文所见这是一个足够明确,并且足够重要的区别但维多克的证词以及于此有关的所有论点都被法官漠视他们认定这些“侵权物品” “正是并且已经表露出了对购买者的通晓——它们在某种程度上约等于它们的侵权对象”这是大错特错的说法“侵权”实施主体是一张光盘“被侵权”的客体是许可证明混淆二者的并不是购买者,而是本案中的法官,在微软协助下的法官“(被告)不能做出微软遭受到的是微乎其微的损害的陈述,”法官在上一次的法庭判决的裁决书中写道“作为被告行为的直接后果,微软对其软件的销售受到了损失”微软卖的不是软件,它卖的是授权朗格伦卖的不是授权,他卖的是光盘这两者是不同的事情,它们有着各自的价值点以及适用情况所在我不知道如何再让这和陈述更直白一些现在,一名男子将被关押 15 个月,因为这些法官们无法理解现代软件生态系统的基本概念15 个月
坐牢
对一个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下载的贴着假冒产品标签的软件来说,怎样才算是对假冒行为的合理处罚?我不知道这是法庭要去做的事情或许,基于朗格伦的供述,对造成的损害按照每份光盘 4 美元的价格来计算会更符合实际一些,而他仍然会面临一些刑罚但相反,法庭根据微软提供的错误信息作出了一项漠视的决定,这将会剥夺一个人一年多的生命,更不用说在过去几年时间中为解释这件事情所花费的时间和金钱都化作泡影微软不能称它是受害者或者无辜者它一直与 FBI 及检方一起进行刑事指控,让被告面临多年监禁正如你所看到的那样,这些指控言过其实,造成了比朗格伦所犯下的实际罪行更为严重的判决微软可以随时更改它的证词来反映到底发生了什么问题它可以去纠正法官,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侵权主体和被侵权物体是两码事,这是微软已经知道并且深知的事实而这可以告诫检察机关版权法在本案中做出了与犯罪行为完全不成比例的处罚,这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只是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本案已经持续了很多年,而微软全程都有参与在朗格伦并未认罪却被判处入狱的这件事上,试图说服自己遭到了“巨大经济损失”的微软和法官一样愚蠢我个人希望微软能够收回这种念头,表示公司只是从消费者的最大利益角度上来考虑的但从上文中并不乐观的辩诉,以及我从微软那里直接了解到的那些中,微软实际上似乎是在不惜与地的寻求一种震慑余方的判决微软可能没有意识到本案的焦点有多么糟糕随着本案的进一步恶化,它也已经一而再再而三的发出了种种警告既然朗格伦马上就要蹲进局子了,我们似乎没理由不相信:他的牢饭和指控他不当顶替的操作系统一样,都是微软的产品更新(微软随后发来的第二份声明):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 liyichen[at]technode[dot]com 关注 Apple、Alphabet、Facebook、Disney 等大公司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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