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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先生昨天在《商标108问第86问》中讲到了,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问题,我在文章里详细的跟大家分享了侵权行为的问题,有朋友问我:“商标先生,看你文章里面介绍的那些侵权行为,感觉好像是只要我没有付费或者经过授权使用就是侵权,有没有我不经过授权或者付费就能使用软件的情况?”还真的有,我记得我在《商标先生专利篇》中讲过,有些情况下我们是可以合理使用专利而不属于侵权的,这条在著作权中也同样适用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我们在学校学习的过程中经常会用到各种各样的软件,这里面在教学过程中使用的软件是可以不经过授权的,只要我们不用作商用或者其他用途,是不会被认为侵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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