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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提高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第三条 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专业软件和预算软件第四条 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按需申请、专人安装、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安全管理的原则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第五条 正版软件资产属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工作的任务是管理、监督软件终端用户使用正版软件,并保证所使用软件的品质和必要的升级维护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和介质的保管、备份与分发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守软件有关版权等规定(二)负责正版软件的安装、使用、保管、升级、版权保护及软件资产的管理(三)负责监督检查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情况、执行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情况第六条 办公室每年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工作人员所使用的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入账第七条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八条 本单位工作人员为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责任人,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第三章 正版软件的管理第九条 采购、安装的管理(一)每年根据工作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或软件需求填写《采购申请表》,经各领导同意后,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统一采购和安装,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二)规范正版软件采败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三)办公室负责与设备(或软件)供应商沟通协调软件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在购买计算机等相关设备时,不得要求或允许销售商安装任何非正版软件包括操作系统,不得要求扩大安装范围,严禁超越使用许可授权(四)办公室负责建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帐,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来源类型、许可证《授权书》编号,供货商,价格、购买日期同时对有关的软件介质、说明书、使用许可证(或合同)等相关资料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妥善保存第十条 使用管理(一)办公室负责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各项工作(二)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本规定,确保正版软件在使用周期内的有效性(三)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未经授权禁止擅自将计算机软件放在网上供他人下载;未经审批同意,禁止使用和下载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不得故意规避或者破坏软件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著作权而采用的技术措施;不得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计算机软件权限等管理信息第十一条 对于使用非法软件给单位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的行政责任第四章 附则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XXX负责解释和修改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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