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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0-017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9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19,2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80,071,210.13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81,311,756.69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131,175.67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1,176,298.9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6,144,736.95元。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现提议公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9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2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二、 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三、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当年会计年度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四、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五、 其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六、 备查文件1、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9日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19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一)机构信息1、基本信息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万元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2.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3. 诚信记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二)项目信息1. 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姓名胡志刚,2001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7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颜利胜,201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7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次。2. 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3.独立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4.审计收费审计收费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有效性鉴证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鉴证费用(如需)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大华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大华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具备履职所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三、报备文件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审议的独立意见;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20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于2021年5月6日(周四)下午14:3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6日9:15-15:00。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8、会议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城西工业片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1、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4、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审议《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3、6、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三、提案编码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四、会议登记等事项1、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1年4月29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2、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至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17:00止3、登记地点:揭阳市揭东区城西片工业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4、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人:林煜(2)联系电话:0663-3904196(3)传真:0663-3278050(4)邮箱:zqb@gdmtxw.com5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见附件1。六、备查文件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七、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1、投票代码:350876投票简称:蒙泰投票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1. 投票时间:2021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上午9:15-下午15:00。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授权委托书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召开的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承担。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人股票账号: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委托人持股性质: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日期:备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14一、重要提示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二、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行业地位公司是专业从事聚丙烯纤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聚丙烯纤维是一种化学纤维,是以等规聚丙烯为原料纺制而成的合成纤维,其商品名是丙纶。丙纶具有环保、质轻、强度高、耐酸碱性好、保暖性好、不吸水等特点,应用十分广泛。公司产品分为常规丙纶纤维及差别化丙纶纤维,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民用领域的箱包织带、水管布套、门窗毛条、家居装饰、服装、玩具假发及医疗卫生用品等;在工业领域的应用主要为工业滤布、工程土工布、柔性集装袋、高压消防水带、工业绳缆、篷帆布、汽车地毯布及锂电池隔膜等。丙纶行业企业众多,规模普遍偏小,公司产品品类众多,应用领域广泛,相对于产品单一的小企业,具有明显规模优势。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统计,公司近3年在国内丙纶长丝行业中的产量、市场占有率均排名第一,2020年在国内丙纶长丝行业中的产量预排名第一。(2)行业情况①、行业发展趋势在我国几大化纤品种中,丙纶是发展得较晚的品种,世界产量较高的地区集中在西欧、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国内企业装备相对落后,企业规模较小。根据国家统计局及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统计,截至上一年度,中国市场产量仅38.5万吨,占世界产量13%左右,2017-2019年复合增长率14.41%,未来增长空间较大。近年来,行业部分企业进一步开展了对高强、抗紫外、可染、细旦、超细旦等丙纶产品的研发,随着丙纶在功能性面料、工业织物领域的应用推广,丙纶行业开始大力发展高强、超细旦等差别化丙纶,并不断提升丙纶产品的性能,在丙纶向差别化升级的过程中,高端市场将进一步向龙头企业集中。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对环境保护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政策的落地实施,对丙纶等绿色环保纤维的需求将不断提高。中国丙纶企业也逐步加大对差别化丙纶的研发力度,努力开拓丙纶的应用领域和范围。2020年度,在全球新冠疫情影响的情况下,公司努力克服抗疫和复工、安全防护和组织生产、国际物流受阻及保证供货等矛盾,认真贯彻年度经营方针,实施积极的运营策略,在巩固和维护原有客户和渠道的基础上,深挖潜能,积极开拓新市场和新客户。在民用领域,通过严控标准、稳保质量继续维持市场占有率;在工业用领域,积极采集市场信息和客户反馈,调整和优化生产工艺,以点带面,保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②、市场供求状况1)产业用纺织品需求巨大工业滤布、工程土工布等产业用纺织品应用于工业过滤、建筑交通、环境保护、医疗健康、安全防护等诸多领域。由于化纤柔性好,工序标准、可操作性强,因此市场空间较大。根据联合国相关机构预测,2050年全球68%的纺织纤维将用于产业用纺织品。根据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的统计,2019年产业用纺织品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增速为6.9%,高于制造业平均值,在纺织行业内也处于领先水平。近年全球范围内对非织造布继续保持旺盛的需求,去年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非织造布产量达到503万吨,同比增长9.9%。伴随着产业用纺织品的不断发展,丙纶产品的工业需求空间将不断提升;随着国内工业发展及环保要求的提高,工业滤布的需求也将逐步增长;另外,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将带动土工用纺织材料市场增长,丙纶在工程用土工布领域的应用也将逐步释放,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2)民用需求稳步提升民用领域一直以来是国内化学纤维的主要应用方向。在消费领域丙纶长丝主要应用于箱包织带、服装、绳带等领域。我国箱包产业经过二十多年的高速发展,目前已形成了皮革、纺织面料、织带、拉链等较为完整的产业,箱包产量已占全球70%以上的份额,为箱包用丝提供了较大的市场。随着居民消费升级、旅游需求的持续提升,箱包用品、旅游用品的增长将带动丙纶市场持续发展,人们对健康生活的追求,也将带动保暖、运动服饰等高档纺织品的需求,公司客户群体众多,民用领域一直是公司产品最具竞争力的市场。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单位:元(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4、股本及股东情况(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5、公司债券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2020年度,突如其来的疫情给全球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各个行业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年度经营方针,实施积极的运营策略,在年初积极组织员工一边防疫抗疫一边有序复工复产。随后,在巩固维护原有客户和渠道的基础上,深挖潜能,积极开拓新市场。迅速开发出适合生产口罩耳带的丙纶长丝,迎合客户新需求、开发新客户,抢占新市场。在民用领域,通过做标准、稳质量保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在工业用领域,积极采集客户反馈,及时调整生产工艺,以点带面,进行有效的市场竞争,盈利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助力公司抵抗疫情带来的业绩影响。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统计,2020年在国内丙纶长丝行业中的产量预排名第一。报告期内,公司丙纶长丝总产量2.74万吨,销量2.76万吨,销售均价13405.16万元/吨,同比下降3.57%;实现营业收入36,972.65万元,同比下降2.38%,主要原因为受国外疫情影响,出口订单较上一报告期有所减少,但由于出口量占比较小,加上国内疫情得到控制,公司加大力度拓展内销业务来抵减出口带来的影响;本期营业成本255,74.51,同比下降5.94%,主要原因为公司2020年原材料聚丙烯平均采购含税价格为7,827.61元/吨,较去年平均采购含税价格8,673.48元/吨下降9.75%,月末加权成本计量后导致营业成本与同期下降5.94%,减少金额1,615.62万元;本期毛利率增加2.62%,主要原因是营业成本中聚丙烯成本减少带来的影响;营业利润9,285.71万元,同比上升16.29%;利润总额9,259.96万元,同比上升16.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07.12万元,同比上升16.39%;基本每股收益1元,同比上升4.17%。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是 √ 否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是 √ 否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6、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 不适用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说明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根据新收入准则的施行时间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并依据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2、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15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3月29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清海先生提议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认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9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2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郭清海先生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所作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2020年度主要工作。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陈汉佳先生、宋小保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与会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公告文件。(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相关公告文件。(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等相关公告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九)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1年,由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2021年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等相关公告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约 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授予情况及公司资金使用需求做适当调整,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东大会通过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清海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专利权质押贷款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1年5月6日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0)。三、备查文件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13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1年4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16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3月29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小燕女士主持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通过对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已按监管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该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因此,同意《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4月9日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1-018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方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 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 适用期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失效。三、薪酬发放方案1、董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除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的职级、岗位领取薪酬外,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2、 监事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的所属具职级、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任职岗位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则为执行标准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四、 其他说明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2、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的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五、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提出的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平均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运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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