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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是很多人的娱乐爱好,但也有一些人在鱼而不在娱,为了提高命中率,使用如可视锚鱼器等“高科技”钓鱼工具。那么,“高科技”钓鱼违法吗?王某的亲身经历给出了答案。王某是某单位的退休职工,退休后经常外出钓鱼。因近期钓鱼常常一无所获,为了提高命中率,便动起了歪心思——引进高科技产品可视锚鱼器。王某在网上购买了可视锚鱼器后,便来到河边想要“大展身手”。本想着这回可以收获满满,未料想鱼儿还没上钩,倒被公安民警抓了个现行。为啥他会被抓?原来,可视锚鱼器是明文规定的禁用渔具,该渔具可以通过显示屏看到水底的情况,刺钩也比普通的鱼钩要粗要深要锋利,一旦刺入鱼体,鱼基本上逃不掉,即便是逃脱了,也没有生还的可能。同时由于鱼钩较大,个体较小的鱼类不容易被钩刺挂住,但却可能因钩伤致死,经常出现“捕1尾约伤4尾以上”的情况,对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王某在禁渔期、禁渔区采用禁用的工具捕鱼,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王某是第一次使用可视锚鱼器,事实上未钓到鱼,且王某表示自愿接受行政处罚,并进行生态修复。永兴县检察院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召开检察公开听证会,得到听证员一致同意后,最终作出对王某不起诉的决定。经过此案,王某受到了深刻的法治教育,表示自己一定引以为戒,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同时将把自己的教训告诫身边人,一定依法依规钓鱼,共同保护生态平衡。检察官提醒:《湖南省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于2022年1月1号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市民进行休闲垂钓时,不得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不得使用视频辅助装置、探鱼设备垂钓;不得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垂钓,严重违反的或将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可视锚鱼”已违背了钓鱼的初衷,变成了一项“暴力活动”,其本质和网鱼、电鱼没有区别。广大钓鱼爱好者在钓鱼活动中切不可使用可视锚鱼器等明文禁止的禁用渔具,一定要依法依规,共同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平衡,否则,收获的不是上钩的鱼儿,而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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