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业务金融(机构业务模式贷款金融)「金融机构业务模式指什么」

纵观消费金融战场,助贷业务存续发展多年,依然是互金机构、持牌消金、银行等冲高零售增量的利刃
究其原因,在于中国零售业借助互联网平台迅速崛起,消费升级,短时间内积累庞大零售客群
经济下行压力凸显,银行资产配置向零售端倾斜
同样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消费金融行业出现持牌消金、互金机构、P2P等新业态,将金融工具以更加隐形、高效的手法嵌入消费场景
据 财新 报道,截至2019年9月,助贷、联合贷市场规模已经达2万亿以上,涉及数百家银行等金融机构
其中,蚂蚁金服超过1万亿,平安普惠3000-4000亿,微众银行约2500亿,三家合计占市场90%
其余市场份额被京东数科、百度系、民营银行、持牌消金瓜分
如果以泛消费金融口径测算,剔除房贷、车贷、信用卡,光大证券研究报告显示个人消费金融市场已经达5万亿规模
如果将信用卡业务算在内,市场规模约为13万亿
重金之下,必有勇夫
众多金融机构在助贷业务标准版本上,根据自身情况拆解重构、优化组合、创新再造,迭代出的子模式层出不穷
助贷业务模式的子类有哪些?主要玩家的类别和规模?何种资产受到资金方青睐?增信模式如何助推助贷?增信模式的风险和隐患?助贷未来前景几何?下文将围绕以上问题,从实际操作角度给予拆解剖析
助贷业务❖ 萌芽起源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总能孕育出新萌芽
2008年,深圳市中安信业与国开行深圳分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共同创新出“助贷机构+贷款银行”的微贷业务模式,被认为是助贷业务的起源
❖ 业务流程助贷业务广义上的理解是:助贷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实现对客户的贷款投放
标准版的助贷业务流程如下:标准版基础上,银行、持牌消金等金融机构为了锁定风险和收益,主要围绕增信措施衍化出许多高阶版本
❖ 机构与模式助贷机构主要分为垂直类与聚合类两类,后一类又分为开放平台、贷款超市与金融科技机构
✦ 垂直类助贷机构指提供某一垂类商品或服务的电商或服务平台,将自身消费场景与外部金融机构联通,为银行、持牌消金、互金公司等提供客户流量,例如携程、懂球帝
✦ 聚合类助贷机构指专门从事流量收集、筛选与分销的机构平台
开放平台主要指自身持有消金或小贷放款资质,在满足自身对线上客户需要同时,向外疏导流量的机构,通常模式为 C&B to B to C&B,例如马上消金、维信金科
贷款超市主要指本身无放贷资质,通过搭建获客平台渠道获客,联通资金机构,表现形式有网站、APP、论坛等,通常模式为 C to B to B
金融科技机构主要指本身无放贷资质,通过搭建技术平台、连接众多垂直类机构获取流量,通过技术手段对流量进行筛选重组,再输出给金融机构的业务形式,通常模式为B to B to B
❖ 联合贷站在流量与资金匹配的视角上,联合贷(贷款联营)实际上是助贷业务一种复杂高阶版本
对合作方的资质要求更高、业务模式也出现实质性的进化,已然成为另外的一个精彩故事,日后有文独立呈现
法无定法,万法归宗
无论助贷、联合贷,业务类型的定义、边界经常发生变化,且玩家也在不同的业务模式间根据需要不断切换
所以,不必纠葛定义,只要内化核心、融会贯通,就能事半功倍、行者无疆
❖ 收费结算✦ 市场主流的收费模式:1.资金方收取全部费用,再将服务费或者利息返还给助贷机构或增信机构
2.资金方收取利息费用,助贷机构或增信机构收取非利息费用
✦ 市场主流的结算方式:1.CPS模式:按照贷款本金固定比例
2.分润模式:按照IRR利息分成,可按照阶梯区间定价
❖ 热门资产在《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流出后,单笔金额10万以下,期限12月内,强场景、受托支付、风险可控的资产受到银行、持牌消金的特别青睐
❖ 风险提示在2019年下发的《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P2P平台转型的两条路径:消费金融公司、网络小贷公司,没有提及助贷
未来助贷的走向有可能和P2P网贷行业一样,需要备案甚至持有资质,只是短期内可能性较小
❖ 发展前景存在即合理,助贷业务目前完美匹配流量方与资金机构的业务诉求
在银行、消费金融、小贷等金融机构未能完全健全自营渠道与独立风控能力、打通任督二脉之前,助贷业务将继续扮演连接资金资产的角色
且随金融科技与P2P平台的转型,未来助贷资产可提供的消费场景和资产类别将更加丰富
只是随着竞争加剧,技术手段增强,助贷头部聚集效应更加明显
掌握客户,议价能力水涨船高,放贷机构利差压缩,挑战从来伴随增长
增信模式高喊拥抱变化,却时刻畏惧风险,这是金融机构的常态
2019年1月和4月,浙江银保监局与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分别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助贷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关于助贷机构加强业务规范和风险防控的提示》,要求商业银行、持牌消金、小贷等在助贷业务中“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
有意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上述文件反倒成为助贷业务增信模式的少有的明确政策依据
助贷业务增信模式主流分为:1.保证金模式
2.信托分级模式
3.融担/保险模式
❖ 保证金模式:助贷机构向放贷资金方缴存一定贷款余额比例的保证金,当出现坏账时,贷款扣除保证金作为弥补贷款损失
❖ 信托分级模式:设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设置优先、劣后级,根据商业约定,助贷机构认购一定比例的劣后级作为整个业务模式的安全垫,资金机构认购优先级
❖ 融担/保险模式:指引入融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在底层债权形成前为资产提供增信,在贷款发生逾期由融资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代偿债务
融资担保公司的产品有债权担保,保险公司的产品主要有个人履约险和资产信用险两类
典型案例 平安普惠引入平安财险在助贷业务中提供信用保证保险服务
融担与保险,是一种风险分担机制,并非“兜底”
尤其是保险,已经实现了形式上的合规
但是无论融担还是保险,都会设有封顶条件和免赔条款,或者要求助贷机构反担保
一旦出现风险,实际风险承担大概率还是助贷机构承担
干货业务金融(机构业务模式贷款金融)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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