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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一些消费场所为吸引客源,花费不少心思将装修精心升级,使其成为许多年轻网友热捧点赞的网红“打卡”地。然而,近日有一则报道称,广西柳州的韦女士和丈夫在逛某咖啡店时,没点单消费只随手拍了几张漂亮照片,临走竟被要求交50元拍照费。此类事件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说,商家明显是乱收费;也有人说,店家收费没问题——怎么可以随意利用别人地方呢?还有人说,收费可以,但是要明码标价。你咋看?商家毕竟要做生意,顾客只拍照不消费不地道@可可:店家自己花钱租的店面、买的装修布置,不是大家缴税建成的公众场所,去了光拍照不花钱也有点不地道。@无名小卒A:现在有很多人热衷于到某地拍照“打卡”、发朋友圈“炫耀”,从这个角度来讲,我觉得咖啡店对其收费的做法合理。@慕林H:个人觉得商家做法没毛病,毕竟人家打开门做生意,你就来这里拍拍照又不点东西喝,不觉得会打扰人家做生意吗?@纯灰色白:这个按情理来说应该收费,如果大家都一窝蜂地进去免费拍照,人家还做不做生意了?@水院邱比特:你消费了,这是咖啡馆,允许你拍;你没消费咖啡,这是摄影棚,收费合理。商家收费须先说明,否则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止戈为武:其实这对商家也是一种宣传,因此拍照不是不可以的,只要不妨碍人家做生意就行。@逍遥游矣:韦女士做法值得商榷,但商家确实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SoloisRoy:可以禁止别人拍照,或者写明了收费,但是拍完了上去收费不对。@古古鸟:其实商家把说法改一改就可以了:“场地拍摄使用费50元/位;店铺消费满68元,可免费使用场地”。@奶油豆包:双方都有问题。咖啡店错在没有先出言劝阻,而是直接索要拍照费;可换作我是消费者,也不敢这么厚脸皮不点单只拍照,感觉这跟霸座没啥区别。以“最低消费”来收费不合规,是一种霸王条款@欧阳:想知道物价部门对这种拍照收费的具体规定,咖啡馆、酒吧、饭店有没有这种经营范围的许可呢?@韦:如果商家把这个做为“最低消费”来设定,那肯定是不合规的,“最低消费”是一种霸王条款。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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