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免费提供新规进校园APP凡进必审(主管部门学校进校园学生家长)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APP进校园”的管理,东莞市教育局1月17日晚发布《东莞市进一步加强“教育APP进校园”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包括健全选用机制,坚持公平、免费原则,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坚持“凡进必审”原则,严格选用标准、控制数量等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负担,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未经集体决策选用的教育APP 不得要求学生使用根据该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教育APP进校园”市镇校管理责任体系
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所辖学校“教育APP进校园”的监管责任,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负责,行政、教研、技术部门分工协作,指定具体工作人员,对口负责所属中小学选用教育APP的行政统筹、教学管理、技术把关等监管职责
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要承担“教育APP进校园”的主体责任,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相关人员对各自负责的工作事项承担具体责任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统一要求使用教育APP,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前提;二是要严格选用标准、控制数量,要从经教育部备案的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网址:https://app.eduyun.cn/)中选用;三是应当充分尊重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未经集体决策选用的教育APP,不得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审查,未经备案审查不得要求学生使用
措施要求,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APP选用小组,成员包括学校行政、学科教师、技术人员、家长和学生代表等,在经教育部备案的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中进行选用,同一类型的备选教育APP不得少于3款,选用小组结合使用必要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等进行评分,确定选用名单
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选用的,参照以上流程组织不同学校代表确定选用名单
“教育APP进校园”须坚持公平、免费原则同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统一要求使用教育APP,要严格落实“教育APP进校园”的公平、免费原则
不得以是否购买教育APP服务作为分班前置条件,不得对未购买教育APP服务的学生区别对待
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须免费面向学生提供,学校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借家委会名义组织家长购买,不得要求家长直接支付企业变相强制购买,不得统一组织免费试用等诱导家长和学生购买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可按照有关采购要求,统一采购符合选用要求的教育APP应用服务并向全镇街(园区)、全校学生免费提供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统一要求使用教育APP,还要坚持“凡进必审”原则,学校确定选用的教育APP应当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审查后才可投入使用
在审查通过后,统一要求使用的教育APP还须按照《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进行备案
作为教育、管理工具,学校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娱乐游戏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组织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加强工作纪律教育,学校、教师不得通过要求使用、推荐使用教育APP违规获利
今后,市教育督导部门将“教育APP进校园”管理情况纳入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教育主管部门将教育APP备案等管理情况纳入网络安全责任制等相关考核
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进行约谈、通报
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负责人严肃问责
采写:南都记者 韩成良(来源于“东莞慧教育”)
东莞免费提供新规进校园APP凡进必审(主管部门学校进校园学生家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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