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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上午,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8家成员单位,围绕近期社会各界集中反映网约车平台公司抽成比例高、分配机制不公开透明、随意调整计价规则等问题,对滴滴出行、首汽约车、曹操出行、美团出行、T3出行、高德、嘀嗒出行、满帮、货拉拉、快狗打车等10家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公司进行联合约谈,要求各平台公司立即展开整改,合理确定抽成比例和信息服务费水平。5月14日下午,嘀嗒出行方面回应南都记者称,将学习贯彻此次联合约谈提出的要求,并具体说明称,嘀嗒出行主营巡游出租汽车数字化服务和顺风车信息撮合服务,不经营网约车业务。嘀嗒顺风车以车主自我出行意愿为前提,车主不以营利为目的,有订单次数限制和出行成本分摊规则,与商业运营性质的网约车存在本质不同。南都记者注意到,此次约谈要求,首先是合理确定抽成比例和信息服务费水平。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保障驾驶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公开抽成比例,确保清晰透明易懂,通知司机乘客支付金额、司机劳动报酬、平台抽成比例等信息;平台公司要主动降低抽成比例,保障驾驶员劳动报酬。网络货运平台要合理设定并主动降低信息服务费、会员费水平,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以回程货价格竞价。“从2014年创立至今,嘀嗒出行在巡游出租车、顺风车业务上均采用基于里程的分段式信息服务费收取机制,而不采用与运价挂钩的抽成机制。”嘀嗒出行方面在说明中解释,“在巡游出租车领域,嘀嗒出行仅在行业发展稳定的部分城市,收取有封顶的分段式信息服务费,平均每单收取的信息服务费折合运价比例为5.0%。”“在顺风车领域,嘀嗒出行收取有封顶的分段式信息服务费,平均每单收取的信息服务费折合运价比例为8.7%。”顺风车和出租车是嘀嗒出行的两大支柱业务,根据嘀嗒出行在上市招股书披露的数据,2019年和2020年,嘀嗒出行提供出租车网约服务所得收益分别占总收益的1.1%及4.9%,其收益主要来自向出租车司机收取的服务费。其中提及,由于平台自2019年8月开始在选定城市变现出租车网约服务,且平均服务费从3.8%上升至5.0%,使得其出租车网约收益大幅增加。此外,根据招股书,2018年~2020年,嘀嗒出行顺风车收益分别占同期总收益的66.3%、91.9%及89.2%。收取的平均服务费率分别为4.1%、6.3%及8.7%。此前交通运输部曾明确指出,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顺风车)与网约车经营性客运服务有很大区别,不需要办理网约车相关许可,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二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三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四是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对此次集中约谈提出的一系列共性要求,嘀嗒出行方面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顺风车本质特征的论述,不断优化信息服务费结构,继续强化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强做优真顺风车。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积极配合行业治理,抵制非法运营,为全国出租汽车行业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做巡游出租汽车司机和用户权益保护的促进力量。采写:南都记者 傅晓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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