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两张银行卡用用?“我银行卡真丢了,不骗你们。
”面对民警讯问,孙某“无比冤屈”。10月2日,日照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获悉,孙某将自己实名注册的银行卡提供给电诈团伙用于“跑分”洗钱。经查,做酒水生意的前科人员孙某服刑时结识了张某。9月中旬,张某找到孙某提出“借两张银行卡用用”,并承诺购买1000箱啤酒作为感谢。孙某提供银行卡的第二天,张某便指使孙某将卡里新转入的现金分3笔取出,并承诺回家后就联系买酒事宜,他还特意嘱咐道,“如果被警察发现,千万不能承认,就说银行卡在酒吧不小心丢了,喝多了酒把密码告诉了服务员。”审讯一开始,孙某拒不承认,但在坚实的证据面前,他无法抵赖,供述了在上线人员张某的“指导”下,出借银行卡“跑分”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嫌疑人张某正在抓捕中,公安机关督促张某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藏在矿山中的逃犯落网10月5日16时许,五莲县公安局街头派出所在核查矿山流动人口时发现,一名男子神色紧张、躲躲闪闪。“请提供身份证件。”民警上前询问,但男子支支吾吾。民警在核查中发现,该男子系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网上通缉逃犯。经查,吴某曾在2021年将银行账户借给他人,为电诈案件提供资金结算帮助。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架设电子设备致多人被骗9月19日,莒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在研判中发现,一名涉诈嫌疑人在莒县、岚山两地活动,且反侦查意识较强,经常变换作案地点。办案民警迅速行动,锁定了非法架设电子设备的地点。9月20日,民警果断实施抓捕,将正在群拨电话实施诈骗的嫌疑人刘某抓获。经审讯,8月以来,刘某明知涉嫌电诈,仍然联系并接收电诈团伙寄来的电子设备,群拨电话为电诈犯罪引流,非法获利4000余元。刘某的行为已导致多名群众被骗。目前,刘某因涉嫌“帮信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什么是“帮信罪”?“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简单来说,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帮助。“帮信罪”的主要类型有:1. 收购、出售、出租手机卡、银行卡给诈骗团伙用于跑分洗钱,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帮信罪”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2. 利用社交媒体和电子设备非法群拨电话、群发信息为电诈团伙推广引流;3. 制作、封装、维护涉诈APP,职业“码农”团伙依附非法平台“跑分”。日照公安提醒拒绝以任何理由出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电诈团伙因逃避侦查需要,会高价收购租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向他人提供手机卡、银行卡及关联工具,可能会被用于诈骗洗钱犯罪从而涉嫌“帮信罪”,账号被冻结、注销后,5年内将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及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开立新的账户,无法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软件。来源日照公安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