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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26日讯(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胡红忠)“矫正人员的位置超出了规定区域是会接到报警提示的,但他却通过手机软件篡改定位人在怀化靖州、吉首,定位却还显示在长沙的活动范围” 近日,长沙芙蓉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到辖区司法局和街道司法所开展专项检查,发现了一例社区矫正对象非法使用虚拟定位软件逃避监管案件 据了解,该院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核查手机APP监管软件使用情况以及社区矫正对象签到、学习、请销假、参加公益活动情况 “社区矫正对象吴某某在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期间,先后四次利用虚拟定位软件进行日常签到,未经批准逃避监管前往怀化靖州、吉首等地,但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一直未对其进行处罚”该院检察官调查发现,吴某某在保险公司上班,因工作需要接触到分身软件,得知软件上有虚拟定位功能,于是从手机应用市场下载软件吴某某在未经批准离开长沙时,就利用该软件进行虚拟定位,以此来逃避电子定位监管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芙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向芙蓉区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意见书,建议芙蓉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社区矫正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同时积极跟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进行沟通衔接,最终社区矫正对象吴某某被处以治安拘留五日同时,该院建议司法局将相关情况通报各街道司法所,督促司法所严格履行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职责 据了解,该案系长沙市首起社区矫正对象非法使用虚拟定位软件逃避监管被查处案件通过该案的查处,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作用,督促司法行政机关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更好地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工作,预防并杜绝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现象 [责编:胡元媛][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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