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财务人员,我们学习的会计准则是以传统的制造业为蓝本的,但是到了其他特殊或者新兴的行业,总感觉会计准则的适用不是那么顺畅;下面分享一下,我进入软件行业后的财务的学习和总结,今天主要是收入部分的总结:软件行业的收入实现形式软件行业的收入实现,主要是通过四种途径来实现的:1.软件的所有权转移收入:就算是开发出的一种软件,属于企业的库存商品,主要是用来销售其所有权的,销售的过程是所有权转移的过程,本质上是商品的买卖;2.软件的使用权出租:就是开发出一种软件,该软件是企业的无形资产,通过出租软件的使用权来实现收益的变现;所有权不会转移,只是使用权的表现;3.定制化开发,虽然企业有基础的版本,但是客户有一些特殊的要求,需要定制化开发,但是这部分本身无法单独形成一个商品,只能作为服务处理;4.售后及运维:作为一个软件的企业,不可避免的就是后期的软件运行及维护的费用,乃至二次开发,这部分一般作为服务类的收入;软件收入的确认上述的四种收入实现形式,合同的签约及收入的形式不同,收入的确认也是不同的,下面是14号会计准则的部分规定:第十一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一)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二)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三)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由上面的规定来看,首先要区分的是时点合同还是时段合同,这个对于软件行业来说很重要
具体的分析如下:1.转让软件所有权的收入确认,主要是看企业的这个软件的具体情况和合同的签约情况:(1)如果企业的软件已经生产完毕,或者转让无形资产—软件,这个基本上属于时点合同,在软件所有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2)如果这个软件还在开发过程中,且是专门为对方客户开发的;那么要看合同的签订情况:合同约定项目验收才会有权利收款,失败了也颗粒无收,也是在验收时点确认收入;如果合同约定可以按照项目进度确认,则是时段合同,按照项目进度确认收入;2.软件的使用权出租和运维,这个一般都是时段合同,按照时间进度分期确认即可;3.定制化开发,属于劳务的性质,也是要看合同的约定,具体同软件的开发是一样的,只不过软件开发形成了商品,而定制化开发的部分,更多是劳务的形式体现;综上:软件行业虽然有点特殊,但是主要是看合同的约定,明确收入确认的时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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